甘肅出差標準是什么?甘肅出差住宿標準是什么?經常出差一定要省內、省外出差的標準是什么?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的關于出差的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2023年甘肅最新差旅費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的甘肅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1、甘肅出差住宿和餐飲報銷標準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并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第三條 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費和住宿費開支標準:
(一)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的等級標準(見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三)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之前,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之和在211.5元(含211.5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車軟席等待遇的,現工資等級尚未達到五級的高級工程師及相當技術職務人員,仍維持原有待遇不變。第四條 住宿費開支辦法
(一)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二)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費收據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第五條 交通費開支辦法
(一)乘坐火車,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二)省級機關副省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飛機一等艙位。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必須從嚴控制。只對出差任務特別緊急的,經單位廳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單程飛機。對此各單位要制定具體控制辦法。
(四)工作人員到外省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對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者,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在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據報銷。
(五)下列出差人員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
到外地參加會議(不包括訂貨一類會議)和各種訓練班的人員;
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
各單位認為不宜實行本辦法的出差人員。第六條 乘坐火車符合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座位票價(另外加收的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下列比例計發給個人補助費:
(一)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分別按慢車和直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60%計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50%計發;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分別按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30%計發。
(二)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臥鋪條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本條(一)款規定的硬席座位票價的比例發給;但改乘硬席臥鋪的,不執行本規定,也不發給軟臥和硬臥票價的差額。第七條 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的,每人每夜按第八條(一)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第八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
(一)工作人員到外省出差的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按在特殊地區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按一般地區標準計發伙食補助費)。
(二)在蘭州市市區(指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出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本單位或回家吃飯,必須在外就餐的(不含在單位職工食堂就餐者),可給予誤餐補助。早餐補助1元,午、晚餐各補助1.5元。
(三)到中川機場接送客人的汽車司助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如不能返回本單位或回家吃飯,每人每天給予伙食補助費4元。
(四)省級單位工作人員到本省地、縣出差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并按規定交納伙食費。
(五)省級工作人員到縣以下鄉(鎮)所在地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4元。省級單位工作人員到農村出差,在農(牧)民家吃飯的每人每天補助3元。向農(牧)民每天交納伙食費4元(早餐1元,午、晚餐各交1.5元)。
(六)省級派到基層單位實(見)習,臨時性工作鍛煉(指半年以內的)、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醫療隊等人員,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伙食補助標準為4元。
(七)為鼓勵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不乘飛機,以節約開支,并鑒于在途期間伙食費用較高等原因,在途期間,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可憑車票每滿12小時,加發30元伙食補助費。
2、差旅費報銷規定是什么
1.差旅費的報銷范圍
差旅費的報銷范圍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通訊費和雜費等。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指出差人員出門所需的交通費用,住宿需要支付的房費,在外的餐費及相關費用。但是需要注意,這些費用必須合理,如果超出規定,企業很有可能不予報銷。
通訊費是指出差期間的電話費,但是也有可能發生額外的郵寄費等相關費用。至于雜費內容就很多了,但大多數都是些很少發生的費用,影響不大。
2.差旅費未經申請不得報銷
一般情況下,企業人員在出差之前,必須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清晰明了的寫出需要出差的員工姓名、原因、地點、時間等內容,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后才可以出差。
在一些小企業,制度可能沒這么嚴明。但是在一家正規企業,出差必須經過事先批準,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3.擅自變更出差行程不能報銷
員工在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或者變更出差行程到其它出差地點,都需要經領導書面審批后方可進行。
如果出差的會計人擅自變動或者更改行程,差旅費是無法報銷的。
4.費用報銷單的填寫
在出差完畢回到企業后,需要報銷的員工還需要填寫費用報銷單。寫明出差的實際地點,實際時間和需要報銷的金額等。這里需要注意,報銷內容一定要和“出差申請單”上的內容一致。
除了出差中途領導安排別的內容并且有相關證明,否則財務是不會進行審批的,以防止出差人員虛報費用來獲得不當利益。當然,發票等必要的憑證也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