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申報
一、單位參保登記
二、人員參保登記
三、在職人員停保、續保
四、人員在職轉退休待遇核定
五、退休人員終止參保
第二部分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傷經辦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跨省異地就醫
第四部分
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申領程序
一、申領條件
二、補貼標準
三、辦理程序
第五部分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流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業務經辦流程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職業務經辦流程
第六部分
省直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流程
一、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二、省直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申報流程
三、省直生育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四、省直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五、省直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流程
六、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返還須知
七、異地就醫登記備案須知
八、社會保障卡須知
九、異地就醫溫馨提示
第七部分
省本級基金結算和行業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流程
一、行業企業養老保險辦理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數認定業務告知清單
二、行業企業辦理養老待遇結算業務告知清單
三、行業企業辦理在職職工死亡個人帳戶返還業務告知清單
四、行業企業辦理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余額繼承、喪撫費支付業務告知清單
五、行業企業參保關系轉移接續業務告知清單
六、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結算辦結時限要求
第八部分
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流程
第一部分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申報
一、單位參保登記
(一)申報材料
1.《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信息表》(一式兩份)及電子數據。
2.事業單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需提供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相關文件復印件。
4.社會團體需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6.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任職文件復印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7.編制部門批準的單位編制文件復印件。
(二)辦理時限
1.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單位參保登記。
2.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用人單位參保登記申請后,在15日內辦結。
二、人員參保登記
(一)申報材料
1.《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首次參保信息采集表》(一式兩份)及電子數據。
2.參保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社會保障卡。
3.縣級及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正式錄用通知書、調令、任職文件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復印件。
4.在職人員工資檔案或工資審批手續復印件。
(二)辦理時限
1.單位參保登記后同步辦理人員首次參保登記。
2.社保經辦機構受理人員參保登記業務后,在15日內辦結。
三、在職人員停保、續保
(一)申報材料
1.《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業務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在職參保人員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
3.人事或組織部門調動、參軍、上學、辭職、辭退、解除合同等手續復印件。
4.羈押、通緝、判刑、勞動改造的相關司法文書和黨政處理文件復印件。
5.中斷或暫停繳費人員與原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恢復其人事勞動關系的相關文件資料。
(二)辦理時限
1.參保單位在參保人員停薪或起薪當月15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人員參保暫;蚶m保業務。
2.社保經辦機構受理人員參保暫;蚶m保申請后,即時辦結。
四、人員在職轉退休待遇核定
(一)申報材料
1.《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表》。
2.組織人事部門審批退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3.參保人員工資檔案復印件。
4.有企業工作經歷的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依據。
(二)辦理時限
1.參保單位在參保人員批準退休后,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退休待遇核定。
2.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參保人員退休待遇核定申請后,在15日內辦結。
五、退休人員終止參保
(一)申報材料
1.《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業務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參保人員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
3.參保人員死亡的需提供法定死亡材料,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國駐當地使領館出具的死亡材料。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的必須經出具材料的單位加蓋公章確認。
4.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與參保人員關系的依據。
(二)辦理時限
1.參保人員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在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社保經辦機構受理人員終止參保申請后,15日內辦結。
第二部分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傷經辦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跨省異地就醫流程圖
第四部分
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申領程序
一、申領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在崗職工。
二、補貼標準
(一)企業職工(職業資格證書核發之日及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之日均為企業在崗職工)取得初級(五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1000元;企業職工取得中級(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1500元;企業職工取得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2000元(所列補貼標準為最高指導線,各地可結合實際對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研究制定具體的傾斜補貼標準)。
(二)企業職工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申領條件和補貼標準待國家頒布相應標準后,另行制定。
(三)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可申請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三、辦理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甘肅省參保企業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表》。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企業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手續后,通過職業資格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對申領者資格進行認定審核。重點審核失業保險跨地區轉移人員是否重復申領。
(三)審核通過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媒體或人社部門網站公示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審定的個人名單和補貼金額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賬戶,并建立補貼領取記錄。對審核未通過或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企業職工,由經辦機構及時告知本人,并說明原因。
第五部分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流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業務經辦流程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職業務經辦流程
第六部分
省直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流程
一、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一、申報材料
(一)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二)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檢查化驗單等;
(三)住院醫療費用清單原件(加蓋醫院公章);
(四)住院發票原件。
二、辦理流程
二、省直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
(一)《甘肅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申請表》1份;
(二)住院、門診病歷或體檢報告1份;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檢查化驗單等。門診病歷或體檢報告原件及相關檢查化驗單。
(三)出院或疾病診斷材料。
二、辦理流程
三、省直生育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一、申報材料
(一)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二)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檢查化驗單等;
(三)住院醫療費用清單原件;
(四)住院發票原件。
二、辦理流程
四、省直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異地就醫醫療費用中心報銷流程
一、參保單位申報材料
(一)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二)《省直異地安置人員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申報表》(單位匯總填報);
(三)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清單(單位匯總填報);
(四)特殊疾病門診發票原件、處方、檢查報告單。
二、辦理流程
五、省直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流程
一、申報材料
(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申報表;
(二)省直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單(住院);
(三)發票原件(住院)。
二、辦理流程
六、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返還須知
一、流程
(一)異地安置人員需返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在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時填寫《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在省社保局醫;鹛幍怯泜浒复翱谵k理。
(二)人員去世、統籌外調出返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在單位辦理人員信息變更時一并提交《個人賬戶提取申請表》。
二、所需材料
(一)個人賬戶提取申請表;
(二)代辦人簽名時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七、異地就醫登記備案須知
一、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
(一)流程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單位醫保專管員或代辦人,在省社保局醫保基金處提交資料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
(二)所需材料
1.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一式三份;
2.本人社會保障卡(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3.被委托人簽名時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二、取消異地就醫登記備案
(一)流程
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滿1年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單位醫保專管員或代辦人可在省社保局醫;鹛幧暾堔k理取消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
(二)所需材料
1.取消異地登記備案申請表一式三份;
2.被委托人簽名時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八、社會保障卡須知
一、社會保障卡領取
(一)流程
社會保障卡制卡完畢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參保職工或單位醫保專管員,可在省社保局醫;鹛庮I取社會保障卡。
(二)所需材料
1.單位領。
(1)單位介紹信或本人工作證原件;
(2)單位領取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個人領。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社會保障卡掛失補辦
(一)流程
1.電話臨時掛失
撥打12333掛失人社功能,撥打96666掛失金融功能。
2.正式掛失、補卡
本人到省直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正式掛失,并即時補辦社會保障卡。
(二)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三)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
序號
機構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1
甘肅銀行蘭州市城關支行
蘭州市南昌路質監局家屬院
(芳草園對面)
0931-8587391
0931-8240171
2
甘肅銀行蘭州市雙城門支行
蘭州市慶陽路476號
(勝利賓館對面)
13919985559
3
甘肅銀行蘭州市中央廣場支行
蘭州市酒泉路437-451號
(省政府向南50米)
0931-8187287
0931-8187329
4
甘肅銀行蘭州市甘南路支行
蘭州市城關區甘南路與靜寧路
十字西南角
0931-6403589
0931-6403561
九、異地就醫溫馨提示
尊敬的省直醫保參保職工:
為給辦理了異地登記備案手續后的同志提供優質服務,特做如下提示:
(一)辦理了備案手續后,您在備案地住院就醫時,可享受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服務,辦理出院手續時只需按政策規定支付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其他費用由甘肅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支付。
(二)為使您正常享受有關待遇,請確保:
1.已領取社會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2.您備案的就醫地醫療機構已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
(三)異地就醫不是“醫保漫游”,只允許選擇一個就醫地市,您可在該地市所有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直接結算費用。
(四)您在異地直接結算的住院醫療費,執行就醫地“三個目錄”和甘肅省省直醫保政策。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直接結算需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的,請通過工作單位提前向省社保局醫;鹛庌k理入院報備手續,并于出院后1個月內攜帶以下材料到省社保局醫;鹛幒藞笞≡横t療費用。
1.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檢查化驗單等;
3.住院醫療費用清單原件(加蓋醫院公章);
4.住院發票原件。
(五)您在辦理異地登記備案手續后一年內原則上不得取消異地備案、更換備案地等變更業務。滿一年后,若需取消異地安置,可到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辦理取消異地備案手續,取消后一年之內無法再次申請辦理異地備案登記;變更備案地依照新辦理異地登記備案手續進行。
(六)您在辦理了異地登記備案手續后,如不取消,也可回蘭州地區省直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住院就醫,但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須先自付住院醫療費用總額(不含自費費用)10%,再按省直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予以核報。
(七)您在辦理異地登記備案手續后個人賬戶資金將按季度轉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并允許提取現金,個人賬戶資金在轉至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后,可在全國有“銀聯”標識的ATM自助設備提取現金,免收手續費。同時,無法在本地和異地藥店(門診)使用社會保障卡刷卡支付。
(八)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甘肅銀行營業網點進行激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由單位持專用介紹信和參保職工社會保障卡及相關材料在甘肅銀行營業網點代辦激活。
第七部分
省本級基金結算和行業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流程
一、行業企業養老保險辦理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數認定業務告知清單
一、參保單位開具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憑證(如有欠費部分,需提供單位的補繳憑證)
二、在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的《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基數認定表》;
三、在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的《甘肅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需本人確認簽字;
四、由職工本人簽字的有關繳費基數、繳費指數、個人帳戶公示材料、退休公示材料。
咨詢電話:0931-7873781
二、行業企業辦理養老待遇結算業務告知清單
一、提供社保局認定的《甘肅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花名冊》或人社廳審批的《甘肅省退休(職)人員花名冊》;
二、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打印的《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化表》;
三、上月《基本養老金結算表》、本月《基本養老金結算表》(需提供三份:業務一份、財務留檔兩份);
四、《基本養老保險補發退發表》及停發、補發、退發、續發養老金相關材料;
五、調整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所需的相關材料;
六、相關費用支付的證明資料。
咨詢電話:0931-7873781
三、行業企業辦理在職職工死亡個人帳戶返還業務告知清單
一、在職死亡待遇發放明細表
二、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打印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退還職工本人申報審批表》(需提供兩份:業務留檔一份、財務做記帳憑證一份);
三、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打印的《參保職工增減變化表》;
四、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打印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五、單位提供職工相關材料(復印件)。
咨詢電話:0931-7873781
四、行業企業辦理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余額繼承、喪撫費支付業務告知清單
一、單位提供離退休人員相關材料(復印件);
二、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打印的《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化表》;
三、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待遇支付申報審批表》(需提供兩份,業務、財務各一份);
四、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補發退發表》。
咨詢電話:0931-7873781
五、行業企業參保關系轉移接續業務告知清單
服務對象:行業企業參保職工
服務電話:7873877
服務內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
一、辦理條件
在法定就業年齡內流動就業的參保職工;跨省轉移人員,男不超過50歲,女不超過40歲(轉移至戶籍地除外)
二、辦理流程
(一)行業企業單位參保職工在本單位辦理停保后,由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提交省社保局社;鸾Y算處審核、登記。
(二)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提交《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三)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入并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該函可以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直接郵寄給甘肅省社保局社會保險基金處辦理,也可以由參保人攜帶至甘肅省社保局社會保險基金處辦理。
(四)甘肅省社保局社會保險基金處收到聯系函后辦理轉出手續,由原行業企業參保單位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提交省社保局社;鸾Y算處審核、登記后,并轉出基金。
(五)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辦理轉入確認業務。
三、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四)《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四、受理地點
民安大廈14樓1406室
五、辦理期限
收到正確的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轉移信息表并轉出資金。
六、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