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廣東省某市區的王先生(賣方)以105萬的價格將自己的住房出售給李先生(買方),王先生和李先生應如何納稅?(105萬為含稅合同價,與系統評估價對比,含稅合同價為高)
接下來讓我們了解一下
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分別要交什么稅?
先Talk一Talk
賣方要交什么稅?
01
增值稅
(一)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二)非北上廣深: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征收增值稅;
應繳增值稅為105萬/(1+5%)*5%=5萬元
(三)北上廣深: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北上廣深”是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下同)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
02
城建稅及附加費
應交城建稅5萬*7%=0.35萬元
應交教育費附加5萬*3%=0.15萬元
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5萬*2%=0.1萬元
附加稅費小計0.6萬元。
03
印花稅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04
土地增值稅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05
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4〕20號)
非個人如:
個體戶、企事業單位等
非住房如:
車位、商鋪、公寓、廠房、寫字樓等
買方要交什么稅?
買方就比較簡單,只需要繳納契稅即可。契稅稅率表來一張,一目了然不怕蒙查查~
注: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