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居住證制度
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我市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實施居住證制度,意味著我國從1984年開始實施的暫住證制度正式結束。
辦理居住證的人群是在我市居住并辦理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的流動人口,且屬于下列三類人群之一: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3、連續就讀人群
那么辦理申領居住證的流程是怎樣的呢?記者了解到,居民首先要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半年之后,就可以申請居住證辦理了,申領時需要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待有關單位受理 、審核 、簽發 、制證之后發放到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