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
/ 01 居住登記 /
辦理條件
在福州合法穩定居住的非福州五城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戶籍人員
(也就是說五城區戶籍居民是不需要辦理暫住登記的哦)
辦理材料
1、填寫《福建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合法穩定居住材料之一 (注:由于不同辦理點的要求可能會不同,請具體以辦理點告知為準)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
(2)居住在親友家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聲明(包括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的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址的情況、是否同意按此地址辦證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證明復印件或房屋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5)居住在學校宿舍的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辦理流程 申請人攜帶資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警務室辦理
辦理費用 免費
/ 02 辦證 /
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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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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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變更、簽注)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提交戶口簿),并按以下情形分別提交材料之一: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
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錄用(聘用)證書、社保繳納憑證其中一種即可。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
(2)居住在親友家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聲明(包括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的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址的情況、是否同意按此地址辦證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證明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5)居住在學校宿舍的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3、符合連續就讀:
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
攜帶好資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審核辦結
溫馨提示
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辦理居住證申領、換領、補領、簽注,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代辦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
居住證辦理地點
居住、工作、學習地對應的派出所
居住證辦理時限
縣級公安機關在5日內審核簽發,并在15日內將居住證制作完成
自申請之日起15日后憑領證憑證至申請點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費用 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
居住證續期 (切記千萬要記得!)
時間:一年一次,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材料:辦理居住證用了什么材料(登記是第一步,辦證是第二步,需要用到的材料是第二步),續期就用什么材料
地點: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或警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