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濟寧市辦理居住證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對當場受理并可當場辦結的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民警應在10分鐘內辦結。特殊情況下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應主動向申辦人作好解釋,并盡快辦結。
(二)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材料后,應將所需時限及時告知申請人。除當場辦理的戶口事項外,公安機關應自受理戶口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應由審批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對需要上報審批的戶口申請,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公安局;縣(市、區)公安局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事項,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或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將有關材料上報設區市公安局;設區市公安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四)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通知之日起3日內,通知申請人。
(五)流動人口申領、換領、補領居住證的,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六)居民身份證辦證工作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省公安廳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辦理郵政速遞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三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臨時身份證;
公安派出所完成公民基本信息的采集、核對后,利用人口信息系統的合成功能生成制證信息,于受理之日的次日完成上傳工作。縣級公安機關自收到公安派出所上報的制證信息之日起,2日內完成制證信息的審核、簽發。發現不合格的制證信息應于當天退回并通知派出所。派出所接到不合格制證信息之日起,次日完成重新采集信息并上傳。市級公安機關自收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之日起,2日內完成抽檢(不少于上報制證信息的三分之一)并上傳省公安廳。發現不合格的制信息當天退回并通知縣級公安機關。縣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市局反饋的不合格制證信息的當日反饋報送地公安派出所。
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
網點名稱 地址 電話 上班時間
濟寧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石橋派出所0537-26721109:00-12:00, 13:00-17:00
濟寧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南區派出所0537-60592379:00-12:00,13:00-17:00
濟寧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北區派出所0537-25687709:00-12:00, 13:00-17:00
經濟開發區分局法制大隊濟寧市經濟開發區呈祥大道和嘉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呈祥小鎮0537-60598908:30-17:30
濟寧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馬集派出所0537-64561108:00-12:00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濟寧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警務保障室山東省濟寧經濟開發區呈祥大道和嘉誠路教交匯處西南角圣祥小鎮A5號樓0537-60595278:30-12:00,13:30-17:50
濟寧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疃里派出所山東省濟寧市濟寧經濟開發區疃里鎮迎賓路186號0537-69368398:30-12:00,13:30-17:30
濟寧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新挑河派出所濟寧市經濟開發區新挑河派出所0537-60543968:30-12:00,13:30-17:30
經濟開發區分局嘉誠路派出所68651108:30-12:00;13:30-17:30
濟寧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嘉誠路派出所嘉誠路11號0537-69365778:00-12:00 13:00-17:00
濟寧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國保大隊0537-6059851
經濟開發區分指揮中心60595008:30-12:00;13:30-17:30
濟寧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黃屯派出所濟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黃屯街道市場路89號0537-25686988:30-12:00 13:30-17:30
濟寧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王因派出所濟寧市高新區王因街道辦事處黃王路197號25687178:30-12:00,冬:13:30-17:30;夏:14:00-18:00
濟寧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接莊派出所濟寧市公安局高新區接莊街道09號0537-51632348:30-12:00,13:30-17:30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