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居住證辦理條件:
在鄭州市登記暫住信息并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均可以申領居住證。
鄭州居住證辦理流程:
自有房(包括直系親屬以及配偶的房子):帶著身份證+房本到轄區派出所登記辦理。如果是父母的房子,還需要帶著戶口本;如果是配偶的房子,需要帶著結婚證。
親戚的房子:本人和房主的身份證+房本+戶籍所在地開的親屬關系證明,到轄區派出所登記辦理。
住學校宿舍:輔導員開具在校居住證明+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登記辦理。
在單位宿舍:單位開具居住證明+本人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登記辦理。
租房:首先需要跟房東一塊去房管局登記備案,房管局開具租賃許可證明;然后跟房東一起帶著租房合同+房本+租賃許可證明,以及房東和本人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登記辦理。
鄭州居住證辦理周期:
先去轄區派出所錄指紋,上傳指紋信息要2天左右。之前已經錄過指紋的直接下一步。
房東拿著辦理人的身份證去房管局進行租賃登記備案。
和房東一起去轄區派出所登記,拿到登記條,開始計時六個月。
六個月到期后再去轄區派出所登記,拿到領取憑證。
再過一個月去轄區派出所領取居住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