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材料
①辦理人的居住證;
②辦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簽注及項目變更申請表》;
③房屋租賃合同。
2、申辦流程
①帶齊資料,到所在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登記項目變更申請表》;
②工作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刷寫有效期限后核發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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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居住證常見問題
1、辦理條件?
到居住地指定機構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所在城市居住證(各地具體申領條件有所差異,可咨詢當地有關機構)。
注意,即使住滿半年,但系統上沒有登記,也是無法辦理的!所以說,想申領居住證的小伙伴一定要記得先辦理居住登記哦~
2、去哪里辦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
3、要提交什么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請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
2、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居(村)委出具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注:
1、要提供辦證人與出租屋主簽訂的房屋租住合同(協議)書以及由房產局核發的出租屋《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
3、居住在親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擬居住的時限),以及屋主房產證明材料和復印件;
4、居住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4、新條例施行后,舊居住證是否有效?
新條例修訂前已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5、什么人不可申領?
①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②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
③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6、不申領會怎樣?
未按照相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的,公安機關或將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
7、申辦流程
①在所在地的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進行登記;
②登記滿半年后,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
③持所有材料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遞交材料;
④經工作人員審核資料齊全后,領取《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⑤10個工作日(約為15個自然天)后,申辦人可持《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原辦證點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