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南充居住的非南充市戶籍人員。
申辦材料:
居住證相片回執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
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南充市居住證照片要求
南充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
注:若需要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
辦理地點: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收費依據:免收《居住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