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證的申領條件
居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吉林省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申領居住證。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實名認證用戶可以通過網上預約申報辦理居住證。
(一)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居住時間計算以申請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時間,或者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證明、就業證明、就讀證明中記載的時間為準。
(二)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實際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四)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連續就讀。
二、所需材料
申領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同時根據申報條件不同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照購買(租賃)房屋條件申請居住證的,需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二)按照在當地有合法穩定職業條件申請居住證的,需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三)按照在當地連續就讀條件申請居住證的,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三、操作流程
(一)如何注冊
(二)如何預約預審
通過點擊“預約”按鈕,進入頁面后,上傳申報材料,選擇預約時間,公安機關會對提交材料進行網上初審,接到審核通過的通知后,可以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辦理相關業務。
(三)如何通過手機端預約預審
1、登錄“吉林公安“手機APP。
2、點擊“事項中心”,在“省廳”目錄下選擇居住地所在市、縣及派出所,點擊“篩選”,輸入“居住證”后,在篩選出的六個項目中選擇您要申請辦理的項目。
3、上傳相關材料,并選擇預約時間,點擊“預約”即可。
(四)如何申報
通過點擊申報按鈕,可以實現EMS上門收取申請材料,證件辦理完畢后EMS上門送件,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讓您足不出戶就可證件到手。
1、進入首頁,點擊
跳轉到下圖頁面
2、選擇戶政業務,跳轉如下頁面
3、在事項名稱中,查找您要申報的居住證相關業務,點擊右側申報
4、彈出選擇辦事窗口,在該窗口中,選擇市局、分局、派出所受理該業務,點擊確認鍵
5、頁面彈出郵寄資費說明
7、進入申報頁面,上傳所需申報材料。完善相關信息
8、自愿選擇郵寄上門收取、送件上門服務,填寫詳細地址。填寫完成后,點擊申報即可
四、辦理狀態查詢
進入“個人中心”,通過“我的辦件”或“我的預約”欄目,可以查看預約預審或申報項目的辦理狀態。
五、服務提示
(一)非本省戶籍人口由于不能在本平臺上實名注冊,暫時無法預約、申辦業務,但可以通過本省戶籍的親友實名注冊后的賬號,登錄電腦端實現網上預約、申報業務,或登錄“吉林公安“手機客戶端實現網上預約業務。
(二)在選擇辦事窗口時,應當選擇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三)申報全流程辦理時,可選擇EMS上門取件、制證完成后本人到窗口領取的方式,也可以選擇EMS雙向快遞方式。
(四)雙向快遞費用由申領人線下支付,居住證首次領取、地址變更、簽注不收取費用,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五)選擇網上預約預審到窗口辦理的,現場采集本人相片;選擇網上申報全流程辦理的需提供兩張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居住證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六)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址發生變化的,持租房合同、住宿證明等能夠證明居住地址變更的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變更。
(七)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通過“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