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省政府令271號),流動人口在銅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前款所稱有合法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居住地就業6個月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連續就讀,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簽注手續和申領、換領、補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一、申領流程
(一)申請人(監護人、近親屬)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填寫《居住證申領表》,提交相關申報材料,領取《居住證領取憑證》;
(二)派出所受理、審核,2個工作日內報縣分局審批;
(三)縣分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簽發制證工作,并發放至派出所;
(四)申請人(監護人、近親屬)本人在規定的期限或預約時間持《居住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讀卡驗證、辦理領證手續。
二、辦理時限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對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申領人并說明理由。
三、申報材料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證明材料:
(一)派基系統居住登記信息表(居住登記滿6個月);
(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三)房屋租賃合同、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
(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
申領人以及前款所列相關證明材料的出具人,應當對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領材料不齊全的,派出所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的補充材料。
線上辦理居住證
第一步
下載“皖事通”app,注冊并登錄。在首頁搜索欄輸入“申領居住證”進行搜索,點擊“申領居住證”。
第二步
仔細閱讀用戶須知,點擊“實名認證”。
第三步
進入申領居住證頁面,輸入相關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后點擊“提交申請”即可在線完成居住證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