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審核→市局抽檢→省廳制證→核驗發放
具體流程如下:
1.申報居住登記
(1)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記表》,進行申報居住登記。
(2)網上申報:自行通過微信、PC等,登陸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注: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申領居住證。
2.領取居住登記憑證
派出所民警對你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會出具《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6個月
。這個憑證是很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
3.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審核通過后領取《居住證領取憑證》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領表; 注:也可提前下載表格并填寫。
(2)將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并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后錄入信息,打印領取憑證交申請人。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4.領取居住證
申請人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我市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的范圍有哪些變化?
依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我市流動人口范圍較以前發生變化,下列人員不屬我市流動人口:即東營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口區、東營港經濟開發區戶籍人口離開戶籍地在東營市跨區居住的人員。軍人、無戶口人員、港澳臺人員、外國人不能辦理居住證。
如何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登錄“山東公安民生服務在線”或“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據實填報流動人口信息,并于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也可以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寫《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記表》,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的條件是什么?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設區市市區或者縣(市)內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蚱胀ǜ叩葘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申領居住證的程序是什么?
流動人口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并攜帶能夠證明其在我市居住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用工單位相關證明、工商營業執照、連續就讀證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項證明材料,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派出所工作人員受理后,為其打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和《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后,將《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交申請人。申請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后持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流動人口在無法辦理居住證期間,派出所可否為其出具居住證明?
流動人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能證明其合法身份的證明和能證明其在我市居住的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派出所工作人員為其打印《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并在騎縫線加蓋居住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治安派出所加蓋派出所印章),作為其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6個月。如果流動人口不需要憑證,可以不出具,但流動人口可隨時到派出所開具憑證。
居住證有有效期限嗎?到期后如何辦理?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為此,新辦理的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原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證不再辦理,之前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換領居住證。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居住證可否委托辦理?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公安機關辦理業務享有哪些便利?
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的便利。省內戶籍的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