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公安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和便民原則,也可以委托公安派出所進行簽發和制作,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持有人和代辦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另據記者了解,居住證的樣式全省統一,采用紙質合頁式,封面采用藍底塑料材質。四川省居住證印有“四川省居住證”和“四川省公安廳監制”字樣。此外,公安機關執行公務時,可依法查驗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不得拒絕。
居住證有什么用?
申領瀘州市居住證后,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等權利。
換證條件
1、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瀘州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注意
1、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2、未滿16周歲或已滿60周歲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如需要辦理,可由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換證材料
一寸照片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費用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取證
1、對符合居住證現場辦證條件、無需進一步審核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受理、當場制作發放
2、不能當場制作發放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3、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辦理地點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