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本文大風車網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最新的2022年鹽城產假的相關知識。
一、鹽城產假多少天
128天。
江蘇省出臺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從3月31日起已經正式施行。
據了解,《條例》中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28天,男方護理假15天,而婚假統一為13天。此外,還明確了四種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和護理假。
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人士介紹,《條例》修改前,婚假是3天加上晚婚假10天,其中晚婚是指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而原來的產假為98天加上30天晚育假,其中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
對于關注度較高的“錯過的假期能否可以補”,上述人士表示,今年已經休過婚假的補不了。對于產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還在產假當中的,可以接著再休30天;同樣,配偶的護理假也可以補休,已經休過10天的,可以再補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護理假,可以補休15天。
此外,修改后的《條例》明確了四種情況可以生育“三孩”,即: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雙方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已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符合上述三種情況再生育一個子女后,其中一個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種情況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二、鹽城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國務院第9號令《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則根據勞動部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