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本文大風車網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最新的2022年贛州產假的相關知識。
一、贛州產假多少天
江西女職工產假由以下部分組成:1.基礎產假98天;2.江西省獎勵假60天;3.難產或者剖宮產分娩的,產假增加15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享有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男職工享受15天的陪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生育或者妊娠終止,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
正常分娩的,休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項法律法規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天;
二、贛州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國務院第9號令《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則根據勞動部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