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本文大風車網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最新的2022年鄭州產假的相關知識。
一、鄭州產假多少天
190天。
河南省女職工的產假天數是由《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礎產假及《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額外增加產假組成:
1、基礎產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由上述規定可知,一般來說,產假最基礎的是98天,如果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產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額外增加的產假: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綜上可知,一般來說,河南省的婦女,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礎產假98天+河南額外增加產假90天=188天。
二、鄭州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國務院第9號令《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則根據勞動部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