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吉林省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吉林省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1、鼓勵購買新車,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汽車,每輛給予購車價格3%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4000元;
2、鼓勵團體采購,對一次性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新車5輛及以上的(車輛單價不低于2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每輛最高不超過6000元;
3、鼓勵更新換代,吉林省號牌車主憑3月20日-6月30日舊車售賣發票或汽車報廢注銷證明,購買長春市生產并在省內銷售落籍的新車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0元。
注:以上政策不可疊加使用,且有效期為3月20日-6月30日。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