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連云港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連云港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政策條款
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期間,對在連云港市區(不含贛榆區)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5萬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的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補貼1000元,10萬至20萬元(不含20萬元)的補貼2000元,20萬至30萬元(不含30萬元)的補貼3000元,30萬元以上的補貼5000元。汽車經銷企業要挖掘內部潛力,讓利于消費者,同時提供實物贈送和相關服務,并作出公開承諾。
一、適用對象
1.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在市區(不含贛榆區)購車并滿足申請條件的個人消費者。
2.所購車輛應為燃油乘用汽車或新能源乘用汽車。
3.所購車輛應為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4.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
二、申請條件
1.新購車輛須在連云港市區(不含贛榆區)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
2.憑借新購車輛簽訂的購車意向書、定金收據或銷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簡稱“銷售合同”)、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購置稅發票(新能源車無需提供)、以及車輛行駛證(限連云港市車牌);銷售合同簽訂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其他資料顯示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
3.補貼申請人應是提交申請的所有材料中顯示的車輛購買人,姓名與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三、申請材料
汽車經銷企業及補貼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如下:
1.汽車經銷企業需提供承諾書,承諾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2.補貼申請人需提交資料:補貼申請人身份證、銷售合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購置稅發票(新能源車無需提供)、新購車輛行駛證(以上資料均為復印件)。
四、申領流程
1.商戶入駐:有意向的汽車經銷企業可通過“我的連云港”APP指定通道申請報名入駐““建行生活””APP參加活動。
2.報名登記:補貼申請人在汽車經銷企業銷售人員指導下進行補貼申請,并在“我的連云港”APP上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3.下載領券:補貼申請人通過手機應用商店下載““建行生活””APP并注冊成功,等待配券。
4.定向配券:建行通過“我的連云港”APP相關申請材料為補貼申請人定向配發政府消費券。
5.消費使用:補貼申請人在結算尾款時可使用““建行生活””APP內政府消費券進行車款抵扣。
6.資金清算:建行確認補貼申請人上傳的購車發票和購置稅發票等相關材料后,將政府消費券優惠金額清算至對應汽車經銷企業。
五、注意事項
1.購車補貼申請人、新購車輛所有人、新車銷售發票、機動車購置稅發票(新能源車無需提供)、新車行駛證及接受購車補貼的銀行賬戶所有人必須為同一自然人。若不屬于同一自然人,將無法獲得補貼資金。
2.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等在有效期內使用的證件。
3.購車補貼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財政補貼資金。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必須是具有經乘用汽車生產企業品牌特別授權的汽車銷售4S店;所有參加活動的企業須遵守活動規則,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在活動中積極響應市政府號召,充分挖掘自身潛力,盡最大努力讓利給消費者,以最低價格參與政府購車消費券贈送活動。
5.汽車經銷企業應準確向消費者介紹所售車輛對本政策的適用情況,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
6.汽車經銷企業簽署《企業承諾書》,須對本企業整理提交的相關購車補貼申請人資料真實性、合規性負責,保證所提交的資料符合活動相關規則并承擔相關責任。
7.本項購車補貼業務不需繳納任何額外費用,補貼資金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8.本補貼項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申報,一經發現中介代為申報,視情況取消申報資格。
9.市、區兩級商務部門會同建設銀行連云港分行、市汽車流通協會研究制定汽車促消費具體實施辦法;商務部門牽頭做好汽車促消費工作,督查抽查銀行、汽車銷售企業執行促銷規則情況,銀行負責審核消費者及汽車銷售企業上傳信息的真實性,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市汽車流通協會負責組織汽車銷售企業積極參與活動并督促其依法守規經營。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