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福州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福州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1、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通知》,2015年省、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予以配套補助;
2、新能源非公交汽車在福州、漳州、泉州市轄區上牌的,配套資金由設區市承擔40%;在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轄區上牌的,配套補助資金由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承擔30%,廈門市新能源汽車配套補助資金由廈門市政府落實;
3、福建城市群包括:(福州、廈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平潭);
4、補貼:3.15萬-5.4萬,其他優惠政策:補助1萬元\/輛用于充電設備安裝和充電費用;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