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德州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德州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細則》提出,對在市內購置新能源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可申領6000元消費券;以報廢舊商用車在市內購置新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可在享受6000元消費券基礎上,再申領1000元消費券。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一)發放標準及資金來源
1、對在市內購置新能源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可申領6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車可申領4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
2、對在市內購置燃油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可申領5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可申領2000元消費券。
3、以報廢舊商用車購置新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的,對第一條至第二條購車的個人消費者,每輛車可申領的消費券金額增加1000元。(報廢商用汽車必須登記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動期間報廢)
4、資金籌措。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50%;其余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二)補貼申領流程
1、個人消費者在德州市內購買新能源商用汽車和燃油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且于6月30日前取得購車發票,7月30日前完成上牌。
2、個人消費者應向各縣(市、區)工信部門提供相應資料及復印件,包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車輛登記證書、購車用戶身份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外觀照片(含車牌)、購車用戶本人收款卡卡面、機動車行駛證主頁、機動車行駛證副頁(新能源汽車須有“新能源”標注)等。
3、以報廢舊車購置新車的個人消費者需同時提報本人名下舊車在活動時間內報廢的相關證明資料,包括: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以回收證明編號時間為準,報廢車主身份信息需和購車人身份信息一致)和機動車注銷證明。
4、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在收到個人消費者提供的資料后,會同縣發改、財政、商務、統計部門進行初審,以縣(市、區)為單位,于8月10日前將相關資料報市工信局,并申領消費券。
5、由市工信局匯總汽車銷售情況和擬申領消費券金額,會同市發改、財政、商務、統計部門審核后,向市財政局提報。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分別劃撥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負責將補貼資金劃撥至各購車人賬戶。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