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桂林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桂林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一)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按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設施建設企業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為交流充電設施150元/千瓦、直流充電設施300元/千瓦。充電設施功率及數量以“八桂充”平臺數據為準。
(二)充電設施運營補貼。按實際充電量對充電設施運營商給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0.14元/千瓦時。交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000千瓦時/千瓦·年;直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500千瓦時/千瓦·年。充電設施實際充電量以“八桂充”平臺數據為準。
(三)換電站建設補貼。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為1500元/千瓦,單個站點補貼上限為40萬元。換電站功率及數量以“八桂充”平臺數據為準。
(四)換電站運營補貼。按實際充電量對換電運營商給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0.14元/千瓦時。換電站實際充電量以“八桂充”平臺數據為準。
(五)新購置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營運車年度電費補貼。補貼標準為4000元/輛/年。
(六)省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及監管平臺(“八桂充”平臺)綜合運維補貼。每年補貼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七)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網點建設補貼。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按實際回收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20元/千瓦時;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建設按不超過建設成本的30%進行補貼。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