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對于購買純電動客車的單位和個人純電動續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地方配套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1:1給予;其他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按1:0.2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地方配套資金包括省級和市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價的60%。那么防城港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政策補貼?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防城港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一、政策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4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三年行動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桂發改電力規〔2022〕112號)
二、事項名稱
防城區新購置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營運車年度電費補貼政策
三、申報對象
企業
四、受惠內容
(一)新購置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營運車。
(二)補貼標準為4000元/輛/年。
五、受理條件
(一)補貼申報主體應為在我區范圍內依法營運并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法人或個體經營者。
(二)車型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三)車輛應為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三年行動期間新購置的廣西本地產新能源物流營運車、新能源共享營運車,在廣西區內注冊登記、正常運營使用。
(四)新能源物流營運車年度運營里程不低于1萬公里(含1萬公里),新能源共享營運車年度運營里程不低于1.5萬公里(含1.5萬公里)。
六、主管部門
防城港市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防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防城港防城供電局
七、申報時間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申請流程及補貼標準
1.申報目錄只有進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的車型才能獲得國家補貼。
2.累積里程除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車輛外的新能源車輛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需達到2萬公里。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3.提交資料具有里程限制的車輛滿足要求后,即可由請補貼。生產企業需提交財政補貼資金電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購銷合同、購銷發票等憑證復印件、車輛目錄批次及技術參數、車輛用途及車輛運營相關資質證明、車輛運行情況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