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禁養犬包括西/藏獒犬、英國馬士提夫犬、斯塔福梗犬、秋田犬、阿根廷杜高犬、德國牧羊犬、川東犬、日本土佐犬、蘇俄牧羊犬、牛頭梗、紐芬蘭犬等。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遂寧禁養犬的名單有哪些,以及養犬的最新規定條例的相關資訊,供市民朋友閱讀參考。
一、遂寧禁養犬有哪些犬種
二、遂寧養狗需不需要辦理狗證
辦理狗證需要電話預約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狗證窗口的辦理時間,攜帶狗狗免疫證原件和復印件、犬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或租房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到派出所填寫申請表格,繳費后1個月左右憑回執可以領取《養犬登記證》。具體辦理流程:1.先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前往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領取表格、填好信息;2.在表格上黏貼愛犬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攜帶身份證前往居住地居委會蓋章;4.攜帶身份證前往居住地街道蓋章;5.攜帶填好并蓋好章的表格、檢疫證、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愛犬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交管理服務費,領證。
三、遂寧禁養犬的最新規定
一、限養區劃定
市城區(含船山區、安居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遂寧高新區)犬類限養區(以下簡稱“限養區”)包括城市(城鎮)、近郊區、工礦區、游覽區、港口、碼頭、車站等。
二、養犬注意事項
限養區內除警衛犬、軍犬、科研犬、觀賞犬、演藝犬外,一律禁止飼養其它犬只(含烈性犬和大型犬)。限養區飼養的犬只,須經當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批準(市城區各轄區派出所設有犬只登記、辦證點)。經批準養犬的,由批準機關發給準養證書。
凡在市城區飼養犬只的單位和個人,每年定期帶犬只到市農業農村局推薦的市城區免疫點實施狂犬病免疫,領辦《犬只免疫證》;已取得《犬只免疫證》但免疫到期或即將到期的,需及時換證或申請實施加強免疫;經免疫的犬只應主動接受農業農村部門的檢查和采樣檢測。犬只出售、調運前需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取得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進行出售、調運。犬只免疫、管理按照許可規定收取費用。
限養區內經準許飼養的犬只須拴養或圈養,拴養犬只的繩鏈不得超過3米。除導盲犬、扶助犬、警犬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進入辦公區、學校、醫院、影劇院等封閉性公共場所。
三、這些行為將受處罰
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未牽引——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據《遂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未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據《遂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只,或非法帶犬進入公共場所——按照《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 在城市(城鎮)、工礦區、港口、碼頭、車站和機場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捕殺,并對責任人處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其它地方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捕殺犬只,并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對責任人處以每只犬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