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算方法牽扯到很多系數,我們首先看一下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A養老金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那么2019年貴陽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何規定的呢?貴陽養老金上調方案及補發到帳時間安排如何?本文小編為你解讀!
一、2019年貴陽養老金計算方法及說明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本人實際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從本人建立個人賬戶時起歷年的實際繳費工資指數之和除以實際繳費年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四位。計算公式為: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Xn/Cn-1+Xn-1/Cn-2+……)/N實繳。其中,Xn、Xn-1、……為參保人員從退休當年至參保建賬之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參保建賬之年的上一年相應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實繳為參保人員本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從本人建立個人賬戶時起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下同)按年計算(繳費月數除以12),不足一年的部分,換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其中,計發月數(見附件,下同)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第三條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且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以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參保,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小于1的,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本人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按黔府發〔1998〕34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規定參保的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1+1993年1月1日以后的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繳費年限。
(2)按規定從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含轉制、調動等)的人員和軍隊退役人員(自主擇業人員除外)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1+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繳費年限。
(3)農墾企業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1+199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間的繳費年限×0.6+2003年7月1日以后的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繳費年限。
(4)按《關于貴州省供銷合作社企業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0〕7號)參保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008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0.6+2009年1月1日以后的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繳費年限。
(5)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1〕23號)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1+1993年1月1日至辦理補繳參保手續時的繳費年限×0.6+辦理補繳參保手續以后的繳費年限×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繳費年限。
以上計算公式中的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與本通知第二條第(一)款中的相關計算公式相同。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997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繳費年限(1997年12月31日以后參保的按經認定的本人視同繳費年限)×1.4%。
(二)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大于等于1的,為合理銜接,平穩過渡,設立9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月基本養老金=老辦法月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按規定比例計發的超出部分。
1.老辦法月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繳費年限(1997年12月31日以后參保的按經認定的本人視同繳費年限)×1.4%。
以上計算公式中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與本條第(一)款中的相關計算公式相同。
2.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1997年12月31日以后參保的按經認定的本人視同繳費年限)×1.4%。
以上計算公式中的本人實際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與本通知第二條第(一)款中的相關計算公式相同。
3.超出部分指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減去老辦法月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的差額。規定比例為:第一年(2017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第二年(2017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30%,第三年(2018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4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最后一年(2024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4.2025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員,月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發,不再實行新老辦法對比。
二、全國各省養老金調整匯總表
三、貴陽養老金繳費及補發到帳的相關信息
從貴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貴陽市已于 7 月底前完成 2018 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調整金額從 2018 年 1 月起執行,1 至 7 月共補發退休人員養老金近 3.26 億元,8 月起按調整后的標準發放。
據介紹,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完成,并將 1 至 7 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次性補發到位。退休人員可以通過 " 貴陽人社通 " 手機 APP、代發銀行網點營業廳查詢調整待遇信息。
此次調整惠及全市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共計 33.23 萬人。
其中,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28.73 萬人,共計發放調增養老金 26701.55 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4.5 萬人,共計發放調增養老金 5893.27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