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算方法牽扯到很多系數,我們首先看一下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那么2019年吉林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何規定的呢?吉林養老金上調方案及補發到帳時間安排如何?本文小編為你解讀!
一、2019年吉林養老金計算方法及說明
退休后可以領多少錢主要和退休上一年當地平均工資、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基數與當地平均工資的比例、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個人賬戶儲存額相關。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比如:你的繳費工資為5000元(假設每月如此),繳費年限為30年,退休時年齡是60歲。個人賬戶儲存額=5000×0.08×12×30= 144000元,計發月數為139個月。那么你的個人賬戶養老金=144000÷139=1036元(約)。退休前上一年當地的平均工資是5000元,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基數與當地平均工資的比例是1,繳費年限30年,退休年齡60歲,個人賬戶儲存額144000元(月繳費工資為5000元,30年每月如此)。
那么,基礎養老金=【(5000+5000×1)÷2】×30%=1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44000÷139=1036元(約)。你每月可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1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036元=2536元。
二、全國各省養老金調整匯總表
三、吉林養老金繳費及補發到帳的相關信息
近日,吉林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吉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和《吉林省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
吉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最低標準調整為每年20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不變。原政策中100元個人繳費標準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
吉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3元,由原來每人每月80元增加23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8元,省財政補助5元。中央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吉林省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