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算方法牽扯到很多系數,我們首先看一下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那么2019年宿州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何規定的呢?宿州養老金上調方案及補發到帳時間安排如何?本文小編為你解讀!
一、2019年宿州養老金計算方法及說明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二、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全國各省養老金調整匯總表
三、宿州養老金繳費及補發到帳的相關信息
宿州市2019年養老保險最低繳費金額
單位:3396.35×19%=645.31元;個人:3396.35×8%=271.71元
2019年宿州市養老保險繳交基數、比例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比例為19%。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基數為個人繳費工資,比例為8%。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余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選擇按省均工資60%(每月3396.35元)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2019年的養老保險按照3396.35元做為最低繳費基數;
2019年宿州市養老保險繳交比例:單位繳交19%,個人繳交8%.
注意:養老保險、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