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總體部署:
按2015年的6.5%左右確定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提高
據悉,經國務院批準,人社部、財政部于2017年4月中旬出臺了《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對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出了統一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地6月30日前將調待方案報送兩部審批后組織實施,9月底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隨后,兩部又對調待工作進一步細化和明確,要求各地總體調整水平按照本省份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權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左右確定。其中,企業按7%左右把握;機關事業單位按6%左右把握,原則上不低于5.5%。對于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和艱苦邊遠省份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收入增收比例呈下降趨勢,養老基金負擔越來越重的大背景下,調整比例與往年相比雖有所降低,但更加體現了*、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
四川省政策依據:
報備人社部和財政部涉及四川742萬名退休人員切身利益
該負責人介紹,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涉及全省742萬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是廣大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社會成果的重要方式。742萬名,包括企業退休人員651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91萬。因此,調待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肅、明確的國家事權。兩部37號文件從調整范圍、調整時間、調整標準、調整辦法和兌現時間等方面都有明確規定。
國家要求各地均應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企業應兼顧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調。機關事業單位可主要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也可以考慮工作年限、職務職級等因素,但不宜簡單按職務職級確定具體標準。對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同時,為使各地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要求各省調待方案必須首先報經人社部、財政部審核同意,并按兩部對每一個省單獨的調待批復從辦法和標準上修改完善后,再呈報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貫徹執行。
經認真研究,四川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于6月底前報送兩部審批,并赴兩部就四川省調待方案作專題匯報,爭取政策支持。兩部對四川省2017年調待方案批復并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人社廳、財政廳立即印發《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7號)文件,并召開全省調待工作部署會議,要求各地抓緊貫徹實施確保在9月底前全部兌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