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一、鹽城養老金計算方法及每月多少錢
2023年的鹽城養老金計算方法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
(1)1995年9月30日前已參保,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的人員:
月基本養老金=(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參保人員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參保人員1995年9月30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
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為1995年至1999年(原行業統籌單位為1998年至2002年),以及2005年7月至退休當年全部繳費工資指數的算術平均數
職工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當年職工本人月繳費工資÷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1995年10月1日后按規定參保,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人員:
月基本養老金=(退休時所在設區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上述人員退休時,其按規定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70%的按70%計發。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二、鹽城養老金新政策
養老保險2023年新政策如下: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領取按月發放的養老金;實行新的農村養老制度,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養老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基本養老金可以按月領取,但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則需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