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一、防城港養老金計算方法及每月多少錢
2023年的防城港養老金計算方法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從市人社局獲悉,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于6月18日聯合印發了《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調整范圍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2021年6月底前發放到位。
本次掛鉤調整由繳費年限掛鉤和基本養老金掛鉤兩部分組成。其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通知規定,對于截至2020年12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可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2020年12月前在廣西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以上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二、防城港養老金新政策
養老保險2023年新政策如下: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領取按月發放的養老金;實行新的農村養老制度,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養老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基本養老金可以按月領取,但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則需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