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曲靖醫療保險怎么報銷,需要哪些材料等問題一直受到大家關注,本文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曲靖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住院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到80%,門診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普遍開展了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醫保還普遍開展了門診費用統籌。一起來看看曲靖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1、2020年曲靖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錢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云醫保〔2018〕18號)精神,結合曲靖實際,為確保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到位,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現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險全覆蓋
(一)明確保障范圍。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貧困殘疾人等農村貧困人口一并納入保障范圍,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確保已核準有效身份信息的農村貧困人口應保盡保,100%參保。
(二)落實資助參保繳費。對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其中,對農村特困人員參保繳費給予全額補貼,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貧困殘疾人等人員參保繳費給予定額補貼,差額部分由個人承擔。今后,逐步將資助參保資金統一通過醫療救助渠道解決。
二、落實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一)門診待遇
1、普通門診待遇。農村貧困人口在本縣(市、區)內鄉村兩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就診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由醫保基金按處方金額的50%支付,鄉級協議醫療機構每次就診最高支付限額為20元(不含一般診療費),村級協議醫療機構每次就診最高支付限額為15元(不含一般診療費),一般診療的個人自付部分由個人承擔。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醫療費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支付金額納入個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累計。一般診療費按《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衛生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4號)執行。
2、28種疾病門診待遇
(1)高血壓II-III期、糖尿病、活動性結核病等3種疾病,按照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相關規定執行。
(2)癌癥、肉瘤、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細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療的顱內腫瘤、終末期腎病、器官移植、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遺傳性球型紅細胞增多癥、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地中海貧血、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癥、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兒童生長發育障礙、小兒腦癱、重癥肌無力、肌營養不良、運動神經元疾病、兒童免疫缺陷病等25種疾病,按照城鄉居民特殊病門診相關規定執行。
(二)住院待遇
1、農村貧困人口在醫保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由基金和個人按比例承擔。
2、政策范圍內起付標準:一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200元;二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為400元;省內各州、市三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為800元;省級三級及省外各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為1200元。
3、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支付比例為85%,一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75%;省內各縣(市、區)二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70%;省內各州市三級醫保協議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60%(不符合轉診轉院程序的支付50%),省級三級及省外醫保協議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60%(不符合轉診轉院程序的支付40%)。
4、實施重大疾病保障。將兒童(≤14周歲)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兒童(≤14周歲)先天性心臟病(含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法氏四聯征以及合并兩種或以上的復雜性心臟病)、婦女乳腺癌、婦女宮頸癌、重性精神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終末期腎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急性心機梗塞、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管(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腦梗死(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裂、腭裂、尿道下裂、兒童苯丙酮尿癥(0-6歲)等22種疾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圍,救治費用報銷按照《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城鄉居民22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48號)規定執行。
5、對符合手術條件的白內障患者實施“光明扶貧工程”,按1900元/單側進行免費救治。
6、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每人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
三、傾斜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加大大病保險傾斜支付力度,重點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人口,鞏固完善大病保險傾斜支付政策。對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頂線,大病保險資金重點用于降低貧困人口起付線和提高報銷比例。2019年,農村貧困人口政策范圍內的自付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賠付,即起付線為5000元,對農村貧困人口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在5000元?5萬元(含5萬元)的報銷55%,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的報銷65%,10萬元-15萬元(含15萬元)的報銷75%,15萬元以上的報銷85%,封頂線提高50%,達到每人每年45萬元。
四、完善醫療救助保障
將《云南省健康扶貧30條措施》建立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府兜底“四重保障”,整合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兜底保障主要通過加大醫療救助力度予以實現。逐步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確保年度救助限額內,對農村貧困人口經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后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住院起付線不計入醫療救助。今后,在確保醫療救助資金運行平穩情況下,可合理提高年度救助限額,并可對個人及家庭自付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進一步加大救助力度,適當拓展救助范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政策引導。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細化工作措施,積極抓好醫療保障扶貧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好實施方案的各項任務要求。加大醫療保障扶貧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到精準理解、正確解讀、嚴格執行。
(二)加強溝通,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各地要加強與部門間的協調聯系,建立健全醫療保障扶貧工作信息交換機制。進一步加強與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收集各類人員的身份信息,發現相關人員身份信息錯誤時,應及時書面反饋相關部門進行核實核準,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將農村貧困人口身份信息準確維護進醫保信息系統,便于實現應保盡保,并確保相關人員醫療待遇正常享受。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要采取印發宣傳冊,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媒體等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及時、廣泛宣傳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扶貧各項政策措施,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督促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加強政策引導,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引導農村貧困人口科學合理就醫,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