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保定醫療保險怎么報銷,需要哪些材料等問題一直受到大家關注,本文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保定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住院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到80%,門診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普遍開展了門診慢性。ㄌ厥饧膊。┍U希用襻t保還普遍開展了門診費用統籌。一起來看看保定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1、2020年保定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錢
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民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19 年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冀醫保規〔2019〕4 號)和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保定市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保政辦發〔2015〕35 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為規范我市醫療救助管理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以健全醫療保障體系、統籌推進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銜接、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為目標,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突出重點人群,實施分類救助,確保最大限度的解決困難群眾的醫療支出負擔。堅持統籌銜接,統一實施醫療救助制度,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的有效銜接,確保制度形成最大合力。堅持規范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群眾監督,確保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堅持優化程序,高效便捷,加快信息化建設,全力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有效救助。
二、救助范圍
醫療救助對象分為收入困難對象、醫療支出困難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一)收入困難對象。主要是特困供養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低保對象)。
(二)醫療支出困難對象。主要是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具體標準為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難且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前 12 個月總收入 50%以上。包括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
(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是未脫貧和脫貧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三、救助方式和標準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脫貧攻堅期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實施方案(試行)》(冀政辦字〔2016〕131 號)和保定市醫療保障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完善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保醫辦字〔2019〕7 號)文件規定,落實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執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政策,不再疊加享受其他醫療救助政策。
(二)收入困難和醫療支出困難對象。
自 2020 年起, 全市統一政策,按以下標準執行。
1、參保資助。對醫療救助對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予以資助。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給予 100全額資助。其他困難群體按照當年度參保繳費規定的標準執行。
2、門診救助。對醫療救助對象因患門診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政策報銷后,年度政策內合規自付費用累計在 1000元以上的,分別給予不低于 500 元/人的一次性救助;患門診大。ú话ㄒ馔鈧Γ┬枰L期門診治療的,依據救助對象類別按住院標準救助;特困集中供養期間的保障對象政策內合規自付費用全額救助。
3、住院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含意外傷害),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合規自付醫療費用, 特困集中供養期間的保障對象按 100%的比例救助;低保、特困分散供養人員按 70%的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10000元;醫療支出困難對象年度內政策內合規自付費用超過 5000元以上部分,按 60%的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 8000 元。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報市級醫保、民政部門備案。
4、重特大疾病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醫療救助、社會互助幫扶后,其個人負擔的政策內合規自付費用仍然超過家庭前 12 個月總收入 50%以上的,實施重特大疾病救助(不區分病種),按 70%比例進行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 20000 元。對特別困難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通過集體研究確定。
對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患兒和家庭按規定及時給予保障救助,報銷比例提高 5 個百分點。重點解決10 種發病率高的兒童血液病和兒童惡性腫瘤救治問題。提高全社會對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的關注度,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慈善力量參與相關病種的醫療救治及生活救助。
四、救助方法和程序
(一)資助參保。根據年底前縣級民政部門提供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名單,對下年度參保個人繳費按標準予以集中資助,原則上當年度內完成資助下年度的參保工作。已經進入參保年度的新納入特困、低保等醫療救助對象,個人繳費部分不再予以資助。
對按規定納入個人參保繳費資助 60%的人員,可由其先行全額繳納參保費用,再將資助資金支付本人,確保人費對應、足額繳納、及時參保。
(二)一站式結算。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 實行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2020 年底前,將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名單納入全市“基本醫保+大病保險 +醫療救助”的一站式直接結算系統,予以直接救助。醫療救助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救助對象只支付自付部分,各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醫療救助資金與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一并結算。
(三)醫后結算。醫療救助對象未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醫療救助即時結算的,實行醫后結算。醫后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原則上實行按季進行救助。
1、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的醫后結算,由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按原規定辦理。
2、對醫療支出困難對象的醫后結算,應按程序審批。醫療支出困難對象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工參保單位申請醫療救助,須提交身份證、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憑證等資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職工參保單位出具醫療支出困難認定材料(主要指家庭人口、收支、財產狀況等),并進行公示后,由同級醫療保障部門審批?h(市、區)醫療保障部門可根據實際,由行政、經辦機構或經授權的商業保險機構,對醫療救助申請對象的家庭狀況和患病情況按 30%比例抽查,對重特大疾病救助申請對象 100%核查,符合條件的,審批享受醫療救助,不符合條件,應將材料退回,委托鄉鎮、街道(社區)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情況。
(四)人員增減。財產狀況發生變化而導致救助對象類別發生變動的,民政和醫保部門應及時決定增加或者減少相應的救助金額、項目,并于次月起執行。不符合救助條件的, 應當停止醫療救助,并書面說明理由。
在認定困難,難以界定時,依據《河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由醫保部門向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發函,核對其家庭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允許縣級醫保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社會第三方開展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