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衡水醫療保險怎么報銷,需要哪些材料等問題一直受到大家關注,本文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衡水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住院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到80%,門診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普遍開展了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醫保還普遍開展了門診費用統籌。一起來看看衡水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1、2020年衡水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錢
一、衡水市居民住院報銷比例(衡水市中醫醫院):
報銷比例為甲類80%,使用城鎮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中“乙類目錄藥品”的,個人先自付5%,其余95%再由個人和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起付標準:500元。
床位費報銷每天限40元封頂。
二、住院前30日內在定點醫院發生的與本次住院主要診斷相關的,必需的門診費用,統籌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
三、經批準專網外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頭籌基金起付標準為7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上降低5%。
四、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標準按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標準執行。
五、門診慢性病:參保慢性病患者可在門診就醫購藥(不包括各項檢查及其他治療)的,實行限額支付,每年起付標準5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0%,單病種支付限額為2000元,2個病種支付限額為2500元,3個及3個以上病種支付限額為3000元。
六、參保居民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首次就醫必須到定點醫院門診建立詳細病歷,根據所認定病種,由相關科室的主治醫師開具處方,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以上醫師簽字,確定本人的用藥處方。首診后如果用藥范圍沒有變化的,可以直接在定點醫院購藥結算,不必再開處方。結算時只結算個人應負擔部分,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定點醫院與醫保中心結算。如病情發生變化,原有治療方案需要調整時,必須根據所認定病種,由相關科室的主治醫師開具處方,并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以上醫師簽字,重新確定用藥范圍,本次處方變更部分,將追加到本人的原有用藥范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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