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浙江醫療保險怎么報銷,需要哪些材料等問題一直受到大家關注,本文大風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浙江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住院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到80%,門診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普遍開展了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醫保還普遍開展了門診費用統籌。一起來看看浙江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1、2020年浙江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錢
按《通知》規定,大病保險政策中大病概念是按醫療費用界定的。
“這樣定義的好處,是不僅涵蓋了原來新農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規定的22種重特大疾病,也涵蓋了前期各方比較關注的罕見病,將覆蓋范圍拓展到了所有疾病,避免出現病種歧視,較好維護了大病保險政策公平性。”省人社廳解釋。
籌資標準:人均25元
《通知》明確,政府、單位、個人的總籌資標準原則上為人均25元,具體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
據統計分析,全省大病保險賠付發生率為千分之二左右,按照收支平衡原則,全省按人均25元的籌資標準籌集大病保險基金,能基本保證全省大病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
按目前全省基本醫保參保人數5069萬人規模測算,人均籌資25元,全省用于大病保險待遇支出將達12.7億元。為方便起見,《通知》明確年初一次性從醫保基金中整體劃撥的籌資方式,避免群眾多次繳費。
報銷待遇:30萬元的大病起碼報銷22萬元
《通知》明確:大病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參保人員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超過起付標準的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參照各設區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最高補償限額按起付標準的10-15倍設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以比較典型的年均合規醫療費用30萬元的大病患者為例。在實際報銷時,實行分段式報銷。第一段: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段,按照目前我省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致實際報銷60%左右醫療費用,也就是18萬元;第二段:起付標準以下自付段,按浙江省2013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29975元計,約需個人承擔3萬元左右;第三段:大病保險報銷段,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和起付標準后,進入大病保險報銷段的合規醫療費用為9萬元,按不低于50%報銷比例,至少可以報銷4.5萬元。
這樣算下來,對于30萬元費用大病患者而言,自己負擔大約7.5萬元左右。
如果該患者符合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門檻,那么,還有第四段的醫療救助段:還按醫療救助政策,至少再報銷3.8萬元。
經過以上四段報銷,最終該患者承擔醫療費用3?4萬元。
如果再加上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保障手段,應該說,這樣的醫療保障水平,基本能夠幫助廣大群眾有效抵御大病風險。此外,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這有利于向巨額醫療費用的大病患者傾斜。
最高限額:約30萬至45萬元
《通知》規定:大病保險最高限額為起付標準的10-15倍,約30-45萬元左右。
根據大病保險報銷政策,如果大病保險段報銷40萬元,該患者的全年醫療總費用需要達到100萬元以上(按照衛生經濟學研究,全年醫療費用在100萬元以上的疾病,發生概率、生存幾率以及治理價值已很小)。
后續推進:高值藥品將逐步納入支付范圍
《通知》明確:大病保險統一執行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對部分大病治療必需、且療效明確的高值藥品,通過談判逐步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由于醫保基金資源供給的有限性,在起步之初,不可能將所有高值藥品同時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省人社廳說,“下一步,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談判,將大病治療必需、群眾呼聲強烈、療效明確的高值藥品逐步納入我省大病保險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