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踞t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天水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天水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水醫保中的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流程大致為登記、申報、提交材料、審核、報銷、發放待遇,其中,需要辦理人提交的材料有收據、社?、大病統籌處方和費用結算清單等。
報銷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频怯、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后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報銷材料
1、收據原件;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留觀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和單位情況說明。
6、其他材料等。
二、天水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據悉,對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合規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補償后,個人負擔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給予保障。其中,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本市為60000元。同時,省內啟動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對國家確定的20類重大疾病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在省內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按70%比例報銷(市外須經轉診備案)后,再由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實行二次報銷,個人最高補償限額20萬元。
此外,在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天水市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醫療費,參保人員自付部分是按分段計算的辦法累計的,具體比例如下:起付標準—5000元、5001—10000元、10001元以上三個標準段,在職職工分別按10%、8%、5%計算,即在職職工分別報銷90%、92%、95%;退休人員分別按8%、6%、3%計算,即退休人員分別報銷92%、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