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石家莊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石家莊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1、辦理材料:
申請人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石家莊市大病醫療保險費用統籌基金的撥付審核表(共有3張并需要有公章)、出院診斷證明或緊急搶救診斷證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住院收費收據、住院結賬單或住院報銷憑證等。
注意,若是報銷時間超過了出院或者門診的最后一天兩個月的時間,那么便不能報銷了。
2、報銷范圍:
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在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用于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藥、惡性腫瘤的相關治療費用、血友病的相關治療費用、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相關治療費用、地中海貧血的相關治療費用以及其他規定的大病相關的治療費用。
注意,以下情況不能報銷:未在規定就診點醫治(除緊急搶救)產生的費用、職業病或者工傷相關的治療費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療費用、申請人違法造成的治療費用、因責任事故導致食物中毒的治療費用、自殺造成的治療費用、醫療事故造成的治療費用、國家規定的自理治療費用。
在確定住院后,大病患者應盡快將診斷書和本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診斷手冊等資料送去醫保科登記審核,保證后續醫療費用能夠盡快報銷。
二、石家莊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
問:市區職工醫保普通病門診統籌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各是多少?
答:市區普通病門診政策是:起付標準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70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0元,三級醫療機構1500元;報銷比例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60%;年度報銷限額在職職工為1500元,退休人員為2500元。各縣(市)可參考執行。
問:慢性病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慢性病和普通病分開管理,增加了慢性病待遇。起付線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均為200元,報銷比例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90%,二級醫療機構85%,三級醫療機構80%。
問:職工醫保慢性病病種及年度報銷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答:慢性病病種由15種增加到30種,并分成兩類,一類為年度報銷限額為2000元,具體病種為:1、高血壓(Ⅲ期高危及以上);2、風心病;3、肺心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心絞痛;6、心肌梗塞;7、慢性心房顫動;8、各種慢性心力衰竭;9、腦血管病后遺癥(有嚴重功能障礙);10、慢性肝炎;11、慢性腎炎;12、腎病綜合征;13、類風濕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或嚴重臟器損傷);14、癲癇;15、活動性肺結核;16、股骨頭壞死;17、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癥;18、白細胞減少和粒細胞減少癥。
另一類年度報銷限額為3000元,具體病種為:1、糖尿病(合并嚴重并發癥);2、慢性腎功能衰竭(未達到透析程度);3、精神障礙;4、系統性紅斑狼瘡;5、肝硬化;6、帕金森氏病;7、重癥肌無力;8、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9、系統性硬化;10、血小板減少性紫癜;11、慢性骨髓炎;12、運動神經元病。
患有兩種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線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額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額為5000元。
問:職工醫保大額醫療保險調整為大病保險后,如何報銷?
答:
(一)起付標準:2017年度起付標準為參保職工個人自付醫療費20000元。
(二)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至10000元(不含起付線)部分報銷5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報銷60%,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報銷70%;30000元以上至40000元部分報銷80%;4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報銷90%。
(三)報銷限額:在一個結算年度內,職工大病保險報銷最高年度限額為40萬元,加上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年度報銷限額25萬元,年度合計報銷限額為65萬元。
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解讀
問:居民醫保門診有哪些待遇?
答:普通病門診醫療費除大中專學生外,按每人每年40元包干使用,劃入社會保障卡。年度余額不計息,可結轉使用,可繼承。縣(市)應在參保地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市區應在參保地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使用。
問:門診慢性病有哪些待遇?
答:慢性病共20個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為200元,同時認定兩種及以上病種,起付標準累加;報銷比例為60%,各病種年度支付限額詳見下表。
問:居民醫保住院起付線和醫保支付比例各是多少?
答:參保城鄉居民在各級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線和醫保支付比例具體如下表:
問:連續參保交費,有哪些激勵政策?
答:城鄉居民連續參保交納醫保費的年限與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特殊病病種門診醫療費的比例掛鉤。從參保繳費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交費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個百分點。
2017年以前有此政策規定的,最高不超過8個百分點;2017年及以后連續參保繳費的,最高不超過8個百分點;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的比例最高不超過95%。
問:年度支付限額是多少?
答: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的年度最高可報20萬元;大病保險基金賠付醫療費的年度最高限額是30萬元,共計50萬元。
農村建檔立卡 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工作
問: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工作提高了哪些待遇?
答:(一)提高了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1)提高普通病門診統籌待遇。門診統籌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70%,支付限額500元。2017年以后,城鄉居民個人40元醫保門診包干資金使用完后,在本人選定的一家一級及以下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70%,年度支付限額460元。門診統籌定點一定一年不變。
(2)建立完善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規定病種(重大慢性病)醫療報銷政策。經認定的門診慢性病病種,不設起付線,年度支付限額為6000元/年,報銷比例為75%;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終末期腎病、重癥精神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移植術后治療6種門診特殊規定病種(重大慢性病)報銷比例90%,年度封頂線15萬元,現行政策高于15萬元的,按現行政策執行。
(3)提高住院報銷水平。救助對象在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降低50%,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90%。
(二)提高了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取消大病保險住院報銷起付線,按照參保地大病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報銷,大病保險年度支付封頂線提高到50萬元。
(三)提高了醫療救助水平
(1)提高參保資助水平。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2)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仍有支付困難并可能導致貧困的,在以下方面進行醫療救助:
門診慢性病醫療救助。經基本醫療保險按政策報銷后,合規醫療費個人年自付部分超過1000元以上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計限額不超過2萬元。
住院醫療救助。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的自付醫療費,由醫療救助基金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計最高救助限額7萬元。
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住院報銷和住院醫療救助后,對超出住院醫療救助年度最高限額以上的自付醫療費,由醫療救助基金按9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