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葫蘆島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葫蘆島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1、申報
參保居民發生大病醫療費用后,應在醫療費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六個月內到本人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大病醫療費用,并提供相應的材料。
2、審核
商業保險機構受理申請后,按照本市居民大病保險的有關規定對醫療費用進行審核。
3、結算和報銷
商業保險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及報銷款支付。報銷款的支付原則上采用銀行卡的形式。注意,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葫蘆島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流程是什么?從上面可以知道,葫蘆島市民報銷大病醫療費用的流程大致為申報、審核、結算、報銷,其中,市民在進行申報時還需要提供費用清單、醫保卡、身份證等材料。
二、葫蘆島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葫蘆島醫保參保市民報銷大病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最高可達65%,報銷的起付線為1.2萬~1.8萬元,下面是詳細介紹。
大病報銷比例
將城鎮居民參保人年度累計個人負擔超過大病起付標準(18000元)的合規醫療費,進入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調整為:在18000—58000元(含58000元)之間的按60%報銷;58000元以上部分按65%報銷。
大病報銷的標準
遼寧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各統籌地區依據屬地自身情況,多采取分段報銷的方式,即自負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平均報銷比例在50%至70%之間。此外,居民大病保險引入商業保險公司承辦,醫療費用實行網上即時結算。考慮到醫保基金運行實際及參保人員的構成情況,大病起付線一般設定為本市上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100%之間,目前各市的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設定在1.2萬~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