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宿遷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宿遷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報銷流程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2、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3、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4、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后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報銷材料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并加蓋公章)
3、出院診斷正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正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正)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正明
7、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二、宿遷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病保險費用由商保公司與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結算,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轉外就醫的參保人員,由醫保經辦機構和商保公司分別報銷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費用。目前,大病保險沒有最高賠付限額,但設置賠付起付線。
我市城鎮職工、居民醫保患者年度住院醫療費用中合規醫療費用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4萬元(暨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4萬元),可按照以下標準享受待遇:起付線之上8萬元以下報銷比例60%,8萬元之上報銷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