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宿州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宿州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1、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憑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開展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醫療救助資金支付的,由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先行墊付,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上述救助對象的每次即時結算的醫療救助金額,由當地民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承受能力及時支付。
2、城鄉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在申請醫療救助時,須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民政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本年度的診斷病歷和必要的病史證明材料;街道(鄉鎮)在接到申請后派人入戶調查、審核;縣級民政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后及時審批。縣級財政部門接到同級民政部門的審批表后及時將救助資金打入其指定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書面說明理由,通知申請人。
二、宿州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1.起付線:2萬元。超過2萬元,可經由大病醫保報銷。
2.起付線以上,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
1)2萬元—5萬元:大病醫保按照50%報銷;
2)5萬元—10萬元:大病醫保按照60%報銷;
3)10萬以上的:大病醫保按照70%報銷。
3.年度報銷封頂線: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