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龍巖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龍巖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龍巖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需要什么材料
1. 《龍巖市城鄉居民醫療救助申請表》
2. 《申請人住院費用情況明細表》
3. 《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授權書》
4. 住院發票原件
5. 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結算單或醫療費用匯總清單原件
6. 授權委托書
7. 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帳號(復印件一份)
8. 本人身份證(供核驗)
9. 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10. 申請人戶籍(居住)所在地鄉鎮(街道)審核意見
11. 《福建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
龍巖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辦理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醫改辦等部門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6〕10 號)
《福建省醫保辦、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辦〔2017〕96 號)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巖市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實施辦法的通知》(龍政辦〔2018〕4號)
《龍巖市醫療保障管理局關于我市城鄉醫療保險政府代繳對象和醫療救助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龍醫保[2018]7號)
二、龍巖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龍巖市城鎮職工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及報銷比例
注:1.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年度內累積計算。
2.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門診特殊病種的,起付線不重復設置。
3.門診特殊病種進入大額商業補充保險支付,按大額商業補充保險相關支付比例執行。
三、龍巖醫療保險報銷辦法
1.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刷卡報銷:患有門診特殊病種參保患者的治療直接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直接持社保卡、門診特殊病種病歷進行結算,起付標準和按比例自付部分直接從個人賬戶中扣除,個人賬戶不足的由現金支付,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醫保中心向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對于有支付限額的病種,超過限額部分,由患者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
2.醫保中心結算:對于異地安置就醫患者,若所選擇的醫院無法進行聯網刷卡結算,參保患者于每年年底前憑社保卡、發票、清單、門診特殊病種病歷等材料報送至所屬管理部審核報銷。
《龍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