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學院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紅河學院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紅河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第一節 轉專業基本條件和原則
第一條 除國家政策有明確限制的專業外,學生轉專業原則上不受限制。
第二條 轉專業學生學業狀況和健康狀況必須符合轉入專業的要求。
第三條 轉專業的范圍限于高考同一學科(文科、理科、體育、藝術)內、限于學校同一培養層次的專業之間。特殊專業(音樂、體育、美術類各專業)不能轉入普通專業;普通專業不得轉入特殊專業(音樂、體育、美術類各專業)。
第二節 轉專業的程序
第四條 要求轉專業的學生,可在第一至第八學期提出申請。
第五條 轉專業的時間在第四至十周辦理。
第六條 學生在教學工作網上下載并填寫《紅河學院學生申請轉專業審批表》,經所在學院同意后,交擬轉入學院考核批準后,報教務處審批。
第七條 學生所在學院應在第五周之前研究并填寫意見;擬轉入學院應在第八周前組織考核,具體方式由學院自行決定。考核結束后并簽署具體意見后,在第九周將審批表及轉專業匯總表交教務處學籍科。
第八條 教務處在第十周公布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九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須在選課期間按新專業要求選修課程;下一學期開學時到轉入專業報到注冊,并按轉入專業的標準交納費用。
第十條 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在本學期必須繼續完成原專業已修課程的學習及考試,所取得學分,可作為新專業課程學分認定,由新專業所在學院提出認定意見報教務處審批,如不能認定的則按多余學分處理,所造成的成本由學生自行承擔。
第三節 其 它
第十一條 由于學生轉專業而涉及的計財管理、人事管理、學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有關事宜,由相關部門給予調整。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紅河學院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統計學 經濟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政治學類(本) | 國際政治 政治學與行政學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學類(本) | 教育技術學 小學教育 學前教育 科學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 體育教育(師范)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秘書學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 漢語言文學 漢語言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商務英語 英語 越南語 泰語 緬甸語 老撾語 柬埔寨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網絡與新媒體 廣告學 廣播電視學 |
歷史學類(本) | 歷史學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 |
化學類(本) | 化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生物科學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統計學類(本) | 應用統計學 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工程 |
材料類(本) | 冶金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通信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數字媒體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信息安全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生態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植物生產類(本) |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植物保護 農學 |
工商管理類(本) | 財務管理 工商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類(本) | 酒店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舞蹈學 舞蹈表演 音樂學 音樂表演 |
美術學類(本) | 攝影 繪畫 |
設計學類(本) | 工藝美術 服裝與服飾設計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