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簽訂安全責任書。企業安全責任書簽訂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企業單位必須在保證作業環境安全的情況下同意員工施工,并且及時換掉老化器械。開發商在聘請員工從事高危工作之后,需要幫員工購買醫療保險,以便員工出事后可以補貼費用。
法律分析
施工安全是各個行業工程建設中所遇到的安全問題。施工安全涵蓋了在作業過程中所有的安全問題并且涉及管理、財務及后勤保障等相關內容。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負全責。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氣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甲乙雙方必須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