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使用完整試題(含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至11:00,聽力測試應安排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僅使用外語聽力部分試題組織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開始,11:00前結束(考務實施細則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具體時間安排見第17條)。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或聽說測試等。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的文化課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經省級招委會批準。教育部授權有關高校組織的考試一般在標準化考點舉行,確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應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和考試監控等功能設備。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考時,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試辦法由有關省級招委會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1、浙江高考各科目考試順序
考試時間
時間 | 6月7日 | 6月8日 | ||
9:00-11:30 | 15:00-17:00 | 9:00-10:30 | 15:00-17:00 | |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技術 | 外語 |
時間 | 6月9日 | 6月10日 | ||||
8:00-9:30 | 10:30-12:00 | 15:00-16:30 | 8:00-9:30 | 10:30-12:00 | 15:00-16:30 | |
科目 | 物理 | 政治 | 化學 | 歷史 | 生物 | 地理 |
2、浙江高考科目時間安排表
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由考生從中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各語種均含聽力考試。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提供一次考試機會,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成績2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
6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數學;
6月8日上午:技術(選考);下午:外語(考試對象限于當年高考考生);
6月9日上午:物理(選考)、思想政治(選考);下午:化學(選考);
6月10日上午:歷史(選考)、生物(選考);下午:地理(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