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班子及其成員問題清單及整改措施
市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認真排查整改基層黨支部和黨員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通知》,“學”要帶著問題學,“做”要針對問題改,把解決問題貫穿學習教育全過程。
一、整改目標
認真抓好湘辦發[20XX]28號、湘辦發[20XX]27號、湘發[20XX]6號等省委關于基層黨建工作重要文件的貫徹落實,把加強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建設作為整改落實的重要任務,把建設有堅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本領過硬的骨干隊伍、有功能實用的服務場所、有形式多樣的服務載體、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機制、有群眾滿意的服務業績作為主要目標,強化各級黨組織書記責任,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優化組織設置,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激勵保障。通過一年努力,使全市基層黨組織服務意識更強、黨員隊伍能力素質更好、基層基礎保障水平更高、基層黨組織工作成效更優。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領域黨建工作比較薄弱。機關黨建方面,存在“燈下黑”的現象,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委(黨組)意識不強,抓黨建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不高;部分單位開展黨建活動不經常,黨員創先爭優意識不強,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方面,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還有差距,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僅為41%,沒有達到上級要求。
2、基層運轉保障不夠到位。各類基層組織低限運轉保障標準雖然達到了省委規定的最低要求,但整體保障水平還是偏低,村平均運轉經費僅為7.39萬元,村干部年人均工資僅為1.21萬元,運轉比較艱難。全市基層黨務工作人員編制、經費預算不能完全適應工作需要,專兼職組織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3、基礎工作不夠扎實。一些地方發展黨員的程序不嚴,質量不高,個別地方出現了違規發展黨員的問題。有的地方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開展不經常,效果不明顯。有的村(社區)“四議兩公開”等制度推行不到位,財務管理比較混亂。
4、基層組織陣地建設不夠平衡。中心城區陣地建設相對較好,但少數鄉鎮“五小設施”不全,有的縣城、鄉鎮社區沒有辦公用房,少數偏遠村沒有辦公服務場所。
5、抓“硬件”建設與抓“軟件”建設不夠同步。部分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制度堅持不夠、流于形式。
6、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不夠暢通。有的地方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后,作用發揮不明顯,有的鄉鎮沒有建便民服務中心,部分社區服務平臺不夠規范,一些基層組織的活動場所發揮作用不夠,便民服務中心開展服務不多。
7、村級集體經濟欠賬較多。全市只有28%的村(社區)有集體經濟,且村級集體經濟的整體質量和規模偏低,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村(社區)只有169個。全市還有90%的村背負歷史債務。
三、整改措施
下一步,將認真貫徹全省市州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述職評議會議精神,對照先進找差距,對照問題抓整改,切實做好基層黨建各項工作。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整改。
1、強化管黨責任。重點督促縣鄉兩級黨委書記落實管黨責任,推動建立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完善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
整改時限:20XX年6月底前
2、加大保障力度。結合完美社區、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服務平臺和活動場所建設,促進市、縣兩級財政加大對基層運轉的補助和保障力度。重點抓好鄉鎮“五小”設施和偏遠村、社區基礎保障建設,做到全覆蓋。
整改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3、抓好隊伍建設。推動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調整工作力量,保證抓基層黨建工作力量不少于1/3。配齊配強鄉鎮專職副書記。研究出臺專兼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意見,落實基層黨務工作者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明年將鄉村兩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輪訓一遍。
整改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4、嚴格落實黨內生活制度。總結推廣教育實踐活動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嚴格執行黨內生活各項規定,落實好“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逐步形成過好黨內生活的新常態,提高黨內生活的質量和效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5、抓好發展黨員工作。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建立健全發展黨員培訓制、審查制、票決制、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組織員隊伍業務能力培訓,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
整改時限:20XX年6月前
6、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重點從項目支持、企業幫帶、鼓勵村集體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等方面,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整改時限:長期
7、統籌推進黨建工作。
探索行業管理和黨建工作相結合的機制,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抓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著力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統籌抓好城市社區黨建和農村黨建,解決好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問題,全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黨支部班子及其成員問題清單及整改措施
一、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在組織生活的主體建設上來講:
一是思想認識不高。普遍存在著黨務工作談起來重要、抓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情況。支部成員對黨支部著重議哪些事、抓哪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楚,過于依賴支部書記個人能力素質,在議事議政中過于“講政治”,“老好人”思想嚴重,組織生活中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意見沒有針對性,習慣于等上級黨委安排部署,弱化了黨支部集體抓大事、議大事的能力。
二是參與意識不高。部分黨員同志沒有真正認識到開展組織生活的重要意義,對開展組織生活興趣不高,在思想就存在著“應付”心理,黨員權利意識不強,沒有充分認識到自己在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總感到是“要”我過組織生活,而不是我要過組織生活,把參加組織生活當成一種額外負擔被動應對。
三是綜合素質不高。平時不注重加強學習,忙于工作多,精力透支多。同時,支部成員大多任職時間較短,缺少工作
經驗,對黨務工作掌握不深,實際能力水平與工作要求差距較大。“資深”的老委員、老黨員較少,“傳幫帶”作用不明顯,缺乏一套抓支部規范化建設的有效經驗,沒有發揮“抓典型、樹標桿”的示范作用。(二)在組織生活的組織部署上來講:
一是安排缺乏計劃。部隊其他各項業務工作分散大部分精力,往往會與組織生活產生沖突,統一的組織生活時間往往難以協調。七項組織生活制度沒有明確的活動計劃,到了時間,想安排什么活動就安排什么活動,工作忙了,不安排組織生活或者有安排也很難得到具體落實。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決策以所務會、交班會討論決定,沒有明確每個階段活動的時間、內容和形式,導致組織生活不系統、不規范。
二是方式缺乏創新。組織生活單一化,就事論事多,思想交鋒少;民主生活會講成績多講問題少,不能很好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教育模式單一化,黨員教育沒有根據不同黨員的年齡、文化、工作崗位特點因人施教,搞“大講堂”;教育手段單一化,缺乏現代化科技手段,學習內容與政治教育差不多,時間慢,信息量小,內容重復交叉,降低了學習的新鮮感。
三是活動缺乏針對。沒有用心去謀劃好每一次難得的組織生活,內容缺乏針對性和吸引力。與黨員思想、工作、生活的問題實際相去甚遠,即便是“就事論事”的議題也泛泛而談。而且有的支部組織生活擺脫不了“家長制”的影子,缺乏黨內民主,不符合當前官兵的思想實際。
(三)在組織生活的落實成效上來講:
一是組織生活存在形式。部分單位黨內組織生活只滿足于時間、次數要求,形式主義現象突出。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民主傳統只是在形式上繼承,并沒有從實質上突破。民主生活會上民主氣氛不夠濃厚,思想放不開,做不到暢所欲言,等待觀望的現象比較嚴重。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影響支持率。
二是民主集中落實不力。由于一些正副書記缺乏做黨支部工作的基本功,加之平時工作碰頭、相互談心較少,沒有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圍,從而導致“議事”不規范,決策不民主,部隊建設質量不高。一些黨組織缺乏黨員是黨的主體的意識,在組織生活中一味強調義務的多,體現黨員權利的少,久而久之,黨員的權利意識在不知不覺被弱化。
三是監督檢查作用不強。基層黨組織管理監督制度不健全,監管措施不夠有力,民主監督氛圍不濃,對黨員教育、管理、監督不到位,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對黨員的思想動態、精神狀態、日常工作生活行為了解掌握不及時、不準確。特別是領導干部不能充分發揮表率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影響了黨組織生活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