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工作的通知》對全市2019年中考體育工作進行安排
凡報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4月10日至20日。
考試內容
今年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為3個項目,分為必考1項和選考2項。
必考項目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選考項目
立定跳遠、籃球運球、一分鐘跳繩、足球運球、坐位體前屈、擲實心球。考生從6項選考項目中任選2項。考試分值
今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為60分,其中必考項目28分,選考項目2項每項均為16分。各單項成績考試時以0分為起點,不設最低分。
成績的評定和使用
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項目的評分,按照《亳州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執行。考試成績計入升學錄取總分,同時與體育與健康相關的過程性評價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身心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記入檔案。
免試與緩考
原國家教委在《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對確實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殘疾免考體育的考生,按滿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其他免考體育的學生,按總分的60%的分數計入學生升學考試總分”。據此,我市對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中的免考、緩考相關事項,要求如下:
1、因肢殘喪失全部運動能力,獲準免考的考生,其成績按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值的100%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獲準免考的學生,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成績按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的60%計入中考總分。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申請緩考的學生,由縣區體育與健康考試領導機構集中組織一次補考。補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其成績按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值的60%計入總分。
4、申請免考、緩考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因肢殘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提供殘疾證(殘疾類別為肢殘);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請免考、緩考的考生,須提供二級甲等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例等證明材料。
5、申請免考、緩考的程序是: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亳州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注明免考、緩考原因,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批時,必須安排2名以上的專門人員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獲準免考的學生,其免考申請表、免考證明材料及審核材料存入學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