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因辭職、辭退、開除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非渭南戶籍的合同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合同關系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八)經有關部門批準享受社會較低生活保障的;
(九)職工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腎移植后抗排斥治療、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癥、紅斑狼瘡、肝硬化、腦中風后遺癥、精神分裂癥等)或一次性住院治療費用超過3萬元,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渭南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需填寫《渭南市住房公積金使用審批表》并經單位經辦人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經辦人或職工個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積金使用審批表》及相關提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轄區管理部、辦事處審批;
(3)管理部、辦事處審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匯總表》上傳市核心公積金管理科;
(4)公積金管理科操作此項業務,將支取的公積金金額由網上銀行劃轉到職工提供的個人銀行卡、折(工、農、中、建、郵儲銀行)。
三、渭南公積金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房、租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所發生的住房支出;
2、對于租房提取公積金,國管公積金中心規定,每3個月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額不超過3個月的房租,且不超過近3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12個月后,再次提取時應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全額提取:
退休、辭職、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四、渭南公積金提取時間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且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的,自最后一次開具有效交房款憑證之日起一年內,職工及其配偶可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2、經公積金中心審批準予提取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額直接以轉賬方式劃轉至職工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