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住房公積金實現線上辦理個人提取業務
從2020年1月2日起
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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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關于規范 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詳細內容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要求,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及工作實際, 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范如下:
一、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無需提供相關離退休證明,持身份證及銀行卡即可辦理離退休提取業務。
二、職工辦理貸前提取業務的,需提供兩年之內的商品房網簽合同(或二手房交易平臺購房合同)及首付款增值稅發票。
三、職工辦理轉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提取的,提取金額不大于貸款本息合計。
四、將“離職提取”調整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五、個人繳存者比照單位繳存職工提取政策執行。
本通知于2020年1月2日起執行。2020年1月1日前已停繳且帳戶封存的離職職工可于2020年7月1日前辦理離職提取業務,過期不再辦理。
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