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1月1日開始
市民辦理部分住房公積金窗口提取業務
可實現“全市通辦”就近辦理✔
再也不需要這么麻煩啦!
“全市通辦”是啥意思?
是指全市繳存職工可以按“就近原則”,自主選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設立的任一住房公積金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
按照以往做法,職工在繳存地繳存公積金,想到窗口提取公積金只能在繳存地窗口辦理。比如說職工原來在連城繳交公積金,所以提取公積金也只能在連城公積金窗口提取,但是,從1月1日開始,連城的職工不僅可以在連城本地辦理該業務,還可以在市區或者其他縣(市、區)辦理,辦理所需資料不變。
4項業務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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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離、退休提取公積金
②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提取公積金
③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提取公積金
④簽署逐月沖還貸協議
PS:除簽署逐月沖還貸協議還需到窗口辦理外,全市住房公積金“繳、提、貸、還、查”5大類31項業務早已在“e龍巖”實現了線上全市通辦,全市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電腦或手機客戶端登錄“e龍巖”線上24小時申辦各項住房公積金業務。
一、龍巖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發生《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閩勞辦[1999]72號和《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甲類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勞社[2000]442號)所列特殊病癥,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龍巖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支取申請表;
2.職工攜帶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支取手續;
3.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進行提取審批后,職工憑授權單及審批單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轉款;
4.職工憑銀行支取回單到單位領取。
三、龍巖公積金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總價額,
2.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購房貸款的,貸款人、房產共有權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應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
3.采用提前還貸方式或按年還貸方式的,選擇按年還貸方式的提取額不得超過12個月的還貸額。
4.民政部門確認的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合計不得超過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間已支付的房租。
注:1,3支取額度為職工支取時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支取至整百元)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調離本市或出國(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為一級至四級),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一年后,未重新就業和續繳住房公積金的;對非公企業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給予區別對待,即非本市戶籍的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由用人單位出具終止勞動關系及其個人身份證明,即可支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5、單位依法宣告破產,職工辦理失業登記,并停繳住房公積金的;
6、職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
7、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四、龍巖公積金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