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公告
1.打開支付寶,找到便民生活應用,點擊城市服務,選擇公積金查詢。
2.可關注漯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點擊左下角個人服務,選擇公積金查詢。
離職職工、退休職工:可持身份證、銀行卡到以下網點進行辦理。網點名稱 | 地址 | 網點電話 |
嵩山路行政服務大廳 | 嵩山東支路與岷江路交叉口 | 5691172 |
中國銀行漯河分行郾城支行 | 海河路與太行山路交叉口東南角 | 3566259 |
中國銀行漯河分行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 | 人民路與金山路交叉口 | 2635880 |
中國建設銀行漯河分行嵩山路支行 | 嵩山路與長江路交叉口 | 2921129 |
漯河市召陵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 | 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江路28號 | 2651598 |
舞陽縣業務部 | 舞陽縣寧波路與重慶路交叉口東南角 | 7223988 |
臨潁縣業務部 | 臨潁縣潁川大道與新城路交叉口南100米路東 | 8666819 |
也可下載手機公積金APP自主辦理銷戶提取。
一、漯河公積金提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離休的;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漯河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5、戶口遷出漯河行政區域的;
6、到高校上學的;
7、領取較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 農業戶口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2、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 出境定居的;
(六)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七) 職工在本省各省轄市行政區域之間工作調動并轉移工資關系的;
(八)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依照本辦法第(一)、(六)、(八)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時可提取配偶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二、漯河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憑提取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加蓋單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憑證及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核心或管理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集中封存戶內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憑提取憑證直接到封存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經審批準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向職工開具支票辦理提取。
三、漯河公積金提取額度
全額提取:
1、退休的;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行政區域常駐戶口或農業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二年的;
(5).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6).到高校上學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出境定居的;
4、生活困難,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只能一次性提取申請前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且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本人及配偶可在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時一次性辦理提取,也可以每年辦理一次提取,但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未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3、職因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出醫藥費個人負擔的部分。因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4、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額度按以下方式計算:提取額=(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夫妻工資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數。
5、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四、漯河公積金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