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荊門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
3、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20%;
4、離休、退休;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同時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戶口遷出荊門或非荊門戶口;
(3)就學深造;
(4)判刑;
(5)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
(6)公積金封存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
6、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其他符合相關規定并經核心認可的。
二、荊門公積金提取流程
提交以下資料到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1份;
2、職工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3、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未辦聯名卡的提供住房公積金卡);
4、符合以上提取條件1-3項的,同時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另提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配偶單位蓋章確認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1份;
5、委托他人辦理的,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經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或經核心認可的委托證明1份;
6、提取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相應證明資料包括:
(1)購買預售房的,提供時間在一年內,與開發商簽訂的經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及首付款發票(首付款不低于總房價的20%);
(2)購買現房的,提供時間在一年內已過戶至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完稅憑證;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翻建的另提供規劃部門出具的翻建批準文件,大修的另提供縣級以上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和《房屋估價報告》;
(5)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正常還款一年后可向核心貸款管理科提出申請,由其出具 “同意提前還貸通知書”;
(6)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供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合同、借款借據,提前還清貸款銀行票據;
(7)月租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家庭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單位出具的職工租房情況證明、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房地管理產部門核發的租賃許可證、房租繳費發票;
(8)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或相關證明;
(9)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除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應證明:
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或勞動部門《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
②戶口遷出荊門或非荊門戶口的,提供戶口簿;
③就學深造的,提供錄取通知書;
④判刑的,提供判決裁定書;
⑤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的,提供當地民政部門頒發的“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⑥封存滿兩年未重新就業的,根據業務系統直接審核。
(10)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
(1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該職工死亡證明,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證明提取人享有繼承權(受遺贈權)公證書、法院判決書或核心認可的委托提取證明;
(12)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需提供的資料。
三、荊門公積金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額度最高為職工賬戶內公積金余額的90%,不超過購建房總金額。
另:購買、建造二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提取額為職工賬戶內公積金余額的50%。
2、償還貸款; 提取額度最高為職工賬戶內公積金余額的90%,職工及其配偶合計提取的最高額度,不超過其貸款余額。
3、租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20%,夫妻雙方提取額合計不超過承租期內的房屋租賃費用。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同時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戶口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口;
(3)就學深造;
(4)判刑;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公積金封存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
3、出境定居;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四、荊門公積金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到賬時間:4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