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十部門《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降低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購房總價款的30%、50%分別調整為20%、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相關實施細則。職工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第二套自住住房屬商業銀行貸款的,可按規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貸款。
三、實行差別化貸款政策。
(一)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開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并正常匯繳滿5年,且職工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限額為50萬元;
(二)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開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并正常匯繳未滿5年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1、個人繳存時間未滿兩年的,貸款額度按30萬+上年度實際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2、個人繳存時間未滿三年的,貸款額度按30萬+上年度實際月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3、個人繳存時間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貸款額度按30萬+上年度實際月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上述月平均繳存額不計補交部分(財政代扣單位除外)。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在計算貸款額度時,可按夫妻雙方上年度月繳存額之和×100進行計算。
四、加快按揭樓盤貸款發放進度和辦理速度。開發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形象進度達到1/5的,預抵押到位后,即可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A級信用企業按揭樓盤,在資料齊備情況下,辦理時限壓縮30%。
五、推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后即可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有土地抵押等情況時,在經風險評估可控后,實行企業承諾后即可辦理按揭樓盤準入及放款。
六、精簡辦事資料,減少審批環節。精簡八項業務辦理資料,全面清理證明事項,全力推動公積金業務網上辦、“一件事一次辦”。從2020年1月1日起試行審批制轉備案制,將按揭樓盤的準入,公積金單位補繳業務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管理部。
七、此前相關政策條款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八、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溫馨提示:辦理提取業務時,需提供本人的銀行卡原件,開戶銀行可為中、農、工、建、交、郵儲、華融湘江等銀行的Ⅰ類借記卡
住 房 類 提 取提取情形 | 提取資料(原件) | 提取時限 | 提取額度 | 備注 | |
購 買 自 住 住 房 | 購買期房(備案合同) | 1、商品房購買合同;2、首付款收據(外地的需提供增值稅發票);3、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4、婚姻關系證明;5、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6、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 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 | 1、 提取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款; 2、 家庭首套房可先取后貸,取貸額度不能超過房屋總價款;如支取后還需申請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于5000元(含); | |
購買現房(不動產權證) | 1、不動產權證;2、增值稅發票;3、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4、婚姻關系證明;5、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6、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 不動產權證在發證之日起2年內 |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基本資料: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2、婚姻關系證明;3、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建房(翻建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其它資料: 1、已取得產權的:《不動產權證》、工程預算及費用支付憑證 2、未取得產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建工程項目立項批復、總平面圖、工程預算及超過預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費用支付憑證;翻建職工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 3、村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未取得產權的:應提供鄉鎮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工程預算及超過預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費用支付憑證。 | 國土、規劃、建設部門許可證(或批文)中最近的時間或不動產權證發證時間在2年之內 | 1、提取額不得超過建房款; 2、家庭首套房可先取后貸,取貸額度不能超過建房款;如支取后還需申請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于50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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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自住住房 | 1、不動產權證; 2、住建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房屋危險性鑒定等級須達到C或D級); 3、工程預算及超過預算三分之一的費用支付憑證; 4、 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 6、婚姻關系證明。 | 鑒定證明出具兩年之內 | 不超過工程預算款 | ||
棚戶區改造安置房 | 基本資料: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2、婚姻關系證明原件;3、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其它資料:1、已取得產權的:《不動產權證》及房款收據;2、未取得產權的;《發改委關于棚戶區改造工程的批復》、《棚戶區改造建房戶名單》、《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購房合同(協議)及房款收據。 | 國土、規劃、建設部門許可證(或批文)中最近的時間或不動產權證發證時間在2年之內 | 不超過購房款 | ||
拆遷安置房
| 基本資料: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2、婚姻關系證明原件;3、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4、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其它資料:1、拆遷安置協議;2、增加面積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 拆遷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內 | 不超過增加面積購房款 | ||
償還住房貸款 | 年度提取償還商業銀行貸款/償還商業銀行貸款尾款 | 1、商品房購買合同(不動產權證); 2、銀行借款合同; 3、年度提取:商業銀行蓋章的最近12個月的還款明細(體現本金余額);/結清尾款:商業銀行蓋章的尾款結清單; 4、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 5、婚姻關系證明; 6、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 7、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 年度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對月對日) | 1、年度提取:提取額不超過近12個月還款額之和;2、結清尾款:提取額不超過貸款余額; | |
年度提取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尾款 | 1、商品房購買合同(不動產權證); 2、公積金借款合同; 3、年度提取:公積金蓋章的最近12個月的還款明細(體現本金余額);/結清尾款:公積金蓋章的尾款結清單; 4、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 5、婚姻關系證明; 6、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 7、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 年度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對月對日) | 1、 年度提取:提取額不超過近12個月現金還款部分之和; 2、結清尾款:提取額不超過貸款余額(現金還款部分); | ||
租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 2、婚姻關系證明; 3、職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公積金繳存地); 4、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 5、填寫《租賃聲明》。 | 每次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對月對日)
| 1、每戶家庭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1000元 |
提取情形 | 提供資料(原件) | 提取時限 | 提取額度 | 備注 |
離、退休 |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退休證。 | 賬戶封存后 | 賬戶內全部本息余額。 | 此項業務可下載手機公積金APP 自行辦理 |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1、提取人身份證;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 賬戶封存滿六個月后。 | 賬戶內全部本息余額。 |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填寫《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需加蓋單位公章)2、余額低于20000元(含)的,由死者所在單位按規定格式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如死者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明;余額高于20000元的,出具公證書或法院相關文書;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未成年人可提供戶口本)4、死者身份證或戶口注銷證明;5、死者的死亡證明 | 賬戶封存 | 賬戶內全部本息余額。 | |
出國、出境定居 | 1、提取人的身份證; 2、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證明和當地戶籍注銷證明;3、外國護照; | 賬戶封存 | 賬戶內全部本息余額。 | |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 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 2、婚姻關系證明; 3、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 | 每次提取需間隔12個月以上 | 按上一年度(不超過12個月)家庭領取的低保總額核定 | |
遇到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 1、提取人的身份證(未婚);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已婚);2、婚姻關系證明;3、單位(鄉鎮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 | 事件發生后辦理 | 不超過實際損毀額 | |
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 1、繳存人及患者的身份證; 2、繳存人與患者的婚姻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可為父母、配偶、子女); 3、由醫保部門出具的結算單; 4、醫療費用支付憑證; | 1、每年限提取一次;2、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個人自付部分。 | ||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 增設電梯竣工驗收相關資料。 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及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分戶實際出資協議及分攤費用票據。 提取人銀行卡。 | 2018年1月1日后通過驗收的既有住宅新增設電梯 | 1、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且當前不存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行為的繳存職工。 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該戶分攤的費用金額。房屋屬共有產權的,在提取總額范圍內,按產權比例分別提取同比例個人住房公積金。 3、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提取一次。 |
注:1、婚姻狀況證明:填寫《家庭成員及婚姻狀況聲明》;已婚職工還提供結婚證,離異職工提供離婚證、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2、辦理提取應由申請人本人辦理。如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辦的,須另提供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加蓋提取人單位公章的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即時到帳。
3、共同產權的須按比例提取,共有產權人須提供身份證。
4、同一套房屋申請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間隔須超過12個月。(同一套房多次買賣交易)